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三轮)

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三轮)

公开时间:2020-01-06 公 开 人: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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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16F539547FB6915F1F01D16ECBA66BBF 联系方式: 18776972462 报名截止时间: 2020-02-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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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419日作出(2019)桂08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813日指定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担任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1022日裁定受理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博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发布裁定重整的公告。为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简介

凯博公司系于2013912日,在桂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成立。凯博公司成立时名称为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为广西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四队;法定代表人为李洪清;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2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自2013912日至2033911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矿产品、机械产品的购销代理;服装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需行政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凯博公司设立时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李洪清

10

5%

货币

2

钟维华

170

85%

货币

3

胡永斌

10

5%

货币

4

王立军

10

5%

货币

合计

200

100%

货币

2.凯博公司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西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四队

法定代表人:李洪清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912

营业期限至:自2013912日至203391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矿产品(国家专控或禁止的产品除外)、机械产品的购销代理;建筑钢材、工业钢材的批发零售;服装批发零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或备案后方可经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登记机关: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李洪清

10

5

货币

2

钟维华

170

85

货币

3

胡永斌

10

5

货币

4

王立军

10

5

货币

合计

200

100

货币

3.凯博公司的历次变更/备案信息

2019419日,凯博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矿产品、机械产品的购销代理;服装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需行政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矿产品(国家专控或禁止的产品除外)、机械产品的购销代理;建筑钢材、工业钢材的批发零售;服装批发零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或备案后方可经营);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2019423日,凯博公司作出章程修正案。

2019423日,凯博公司向桂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关于增加经营项目的申请报告》,2019425日,桂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浔)登记企变受字「2019」第395号《受理通知书》,决定予以受理变更申请。

(二)债务人资产

1.享有一宗土地使用权

根据管理人向桂平市自然资源局、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调查,凯博公司名下无车辆登记信息,仅有一宗地块,地块信息如下:土地证号为【浔国用(2013)第1412号】,地号为450881118206GB00219,图号为85.50-58.00,宗地面积4592.14平方米,座落于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2队,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期限50年,土地使用权证终止日期为205968日,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不动产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抵押登记,但已被查封。

20171129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贵中委评字第16号委托评估函(一),委托广西方中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2队的土地一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浔国用(2013)第1412号,地号:450881118206GB00219]进行评估,2018531日,广西方中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作出(桂平市)广方地(估)字[2018]NN014号《土地估价报告》,估价结果为人民币伍仟捌佰陆拾叁万贰仟肆佰元整(¥58,632,400.00)。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期日的权利人

宗地号

宗地名称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估价期日的用途

容积率

证载

实际

设定

规划

实际

设定

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0881118206GB00219

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2队综合用地

浔国用(2013)1412

综合用地

待开发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旅馆用地

11.497

0

11.497

估价期日实际土地开发程度

估价设定土地开发程度

土地剩余使用权年期(年)

委估面积(㎡)

单位面积地价(元/㎡)

总地价

(万元)

宗地红线外“五通”,宗地内“场地平整,已挖基础坑”

宗地外“五通”,宗地内“场地平整”

41.4

4592.14

12768

5863.24

根据上述报告,凯博公司房地产土地价值为人民币伍仟捌佰陆拾叁万贰仟肆佰元整(¥58,632,400.00)。

2. 工程造价鉴定结果

2018531日,广西方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方中南造【2018N027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经鉴定,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鉴定总造价为2181783.98元。

二、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商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及时支付资金;

(三)有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四)原则上接受本公告中关于重整投资方式的内容,具体可以在投资意向书中提出。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各投资者均需符合第一条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的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所有重整投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应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业绩情况等内容,若有关于投资金额上限、回报要求、接受的投资收回途径、投资资金监管方式、投资资金支付方式等要求的,由投资者自行明确。 

(二)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四)企业2016-2018年的财务报表。(若有)    

(五)良好商誉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六)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两个或两个以上竞选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四、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报纸或自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向前期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邀请。

(二)竞选投资人应于202026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1500万元(需提供支付凭证),否则报名作废。

(三)报名成功的竞选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领取《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并可向管理人提出对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申请,尽职调查工作应于202026日之前完成,费用自行承担。

(四)竞选投资人应于202026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

(五)对于竞选投资人及《重整投资方案》,由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委员会依据综合评比结果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一名顺位备选投资人。(若仅有一位报名的,评选委员会认为该名投资人方案具有可行性的,可确定该名投资人为中选投资人,若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可行性不高,为避免重整转清算,管理人可根据自身的专业判断延长招募公告期限或继续新一轮的招募)

(六)依据《重整投资方案》承诺的条件,中选投资人应于中选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五、《重整投资方案》的编制及提交要求

(一)竞选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保证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竞选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应同时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不低于管理人提供的《重整投资框架协议》规定的条件; 

2.竞选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实施不能设定假设性前提条件,不能使方案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2. 债权清偿计划;

3. 后续经营方案;

4.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时间

竞选投资人应于202026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逾期或者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

六、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1.报名保证金1500万元应汇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视为放弃投资人竞选资格;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户名: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账号:20459701040011149

2.《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签订后,投资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为重整资金。 

(二)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选的竞选投资人,保证金在招募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备选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管理人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3.中选的投资人应按期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中选资格,和备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4.管理人经核实,竞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如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选投资人的评审 

(一)评审基本原则和目标 

1.评审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2.评审以实现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为目标。 

(二)评选委员会

本次评选设评选委员会,从出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对竞选人及《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 

(三)评选时间及方法: 

1.由评选委员会于202027日下午330开展评选工作。

2.评选委员会在评选过程中,针对报名材料及《重整投资方案》中的内容,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参选人提问。

3.评选过程分为初审、复审两个环节,进行综合评定。

1)初审(入围评审):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本招募公告报名基本条件及《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基本条件对参选人进行评定,确定复审的入围名单;

2)复审:从出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对竞选投资人及《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一名备选投资人。

八、竞选投资人须知

(一)资料提交

竞选投资人最迟应于202026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于202026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材料接收地址:

电话:18776972462

邮箱:3344055074@qq.com

办公及通讯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196号天悦大厦2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7号永凯大厦A817

(二)特别说明

1.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管理人有权在202026日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竞选人。

桂平市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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