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文华嘉驰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公告

河北文华嘉驰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30 公 开 人:河北文华嘉驰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783次
  • 打印

202401强清4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5月23日裁定受理了河北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河北文华嘉驰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嘉驰汽车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 2024 5月27日指定河北新悦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河北文华嘉驰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本所接受指定后,立即组建清算组,组长:高海霞,组员:王素、王璐张晗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文华嘉驰汽车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文华嘉驰汽车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文华嘉驰汽车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悦享天地A座0940室河北新悦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海霞,电话15203218382(微信同号)18032923195

特此公告。

 

 

      河北文华嘉驰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530


附件

债权申报公告.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