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2-15 公 开 人: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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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供应商:

2021年9月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汪红对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金融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9月30日指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为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确保破产程序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管理人拟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联合金融公司破产财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联合金融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5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龙洲大道2号2幢附14号,法定代表人王德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公司股东为深圳联合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出资比例51%,深圳市润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出资比例49%。公司经营期限为自2011年3月25日至2031年3月24日。公司经营范围为金融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金融配套后台服务及相关外包业务;个人及企业征信、信用评级、评估咨询业务;其他相关投资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取得许可或审批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二、评估对象及范围

(一)动物资产

序号

资产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成年马

9

散养

2

小马

2

散养

(二)车辆

序号

资产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账面金额元)

备注

1

北京现代小汽车

1

165,400.00

 

2

   丰田考斯特汽车

1

553,047.00

 

  (苗木 

包含雪松1700棵、香樟70棵、小叶榕树150棵、黄葛树50棵、栾树80棵、刺桐20棵、樱花10000棵、紫叶李10000棵、紫薇18000棵、西府海棠10000棵、紫叶桃6000棵、鸡爪械3000棵、水蜜桃1000棵、红叶石楠球3000棵、红叶檵木球2000棵、金森女贞球5000棵、大叶黄杨球5000棵、金边黄杨球5000棵

)对外投资

序号

持股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联合金融出资额(万元)

联合金融持股比例

1

重庆联合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9,000 .00

90%

2

青岛联合锦绣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700.00

70%

3

贵州省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 

 40,000.00

40%

4

重庆市两江新区联合金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12,000.00

40%

  对外投资包含有评估基础与无评估基础两部分,具体情况可与管理人核实。

三、评估的基准日

2021年9月1日。

四、评估的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与清算价值。

中标机构将对评估对象分别出具市场价值类型和清算价值类型的资产评估报告。

 

五、评估机构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资格、房地产估价资格、土地资产估价资格。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入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受委托事项:

1.具有上述“五(三)”规定情形;

2.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投标要求

(一)使用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内确保审核独立性,否则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二)进度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7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评估费用计费依据、服务方案、服务进度承诺、处罚事项及标准等内容。

2.签定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投标承诺、合同约定条款和委托任务书(若有)等约定安排项目组成员进入管理人指定地点完成服务

3.成交供应商承接的项目,应编制与项目相匹配的工作大纲。工作大纲内容应包括概况、服务范围、工作组织、工作进度、人员安排、实施方案等内容。

4.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资料实行有效管理,每个项目资料均需收集、归纳、整理,装订成册或打包(电子版)移交管理人。

  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应出具正式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应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转包。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评估工作所支出的调研、宣传、评估、文本制作、场地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评估工作相关前期手续、安全保卫及防范、场地安排、法律诉讼等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责任,委托人做好协助工作。

5.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6.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7.对于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招标人的成果,中标方有义务保密,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招标人有权对此追究责任。

8.考核细则

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执业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和评价,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中标投标人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取消服务资格:

1)合同期间被取消行业资格的;

2)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和不按合同约定收费等不诚实行为的;

3)泄露商业秘密的;

4)拒绝接受委托标的、接受委托标后不是由有执业资格的人员独立完成委托业务的;

5)执业水平、执业质量不高,经有关专家审查,有重大问题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

6)工作失误造成被服务单位或委托方重大损失的。

、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按相应格式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右上角须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副本文件密封在密封袋内。

(二)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和单位公章。密封袋的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三)投标报价按评估对象【即前述“一、比选内容”(一)至()项】实际情况确定总体报价

(四)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包括相关资料收集、会务费等)、生活、差旅费、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物价上涨因素、国家政策调事风险和自然条件等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及费用。

(五)按附表《评分标准表》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持投标单位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所载提交投标文件的受托人与该文件实际提交人身份须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投标说明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与投标地点一致。供应商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报名截止日2022年21817:00点

(二)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世茂璀璨天城7幢

(三)投标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723287079/023-63885660

(四)投标方式: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投标地点(递交人应持有投标单位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2517:00点。

(六)投标人应按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七)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九)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辩认,或涂改后未盖单位公章;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的;

3.开标一览表未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盖印章或签字的;

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填写及密封的;

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没有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6.擅自更换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条件和标准的。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不符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开标说明

(一)开标时间:2022年341400

(二)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世茂璀璨天城7幢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四)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参加开标会议。注:疫情期间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仅限1人进入开标室,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投标人应参加招标会议人员未准时参加招标会议的作取消投标资格处理。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

按照最终成交供应商报价计算(含税价)。

(二)费用支付时间

1.因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

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2.理解并同意本招标项目最终清偿金额若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时,自担不能收到合同咨询费用的风险。

十一、确认方式

管理人将组成评标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管理人代表2人、债务人(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代理人1人、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债权人2人,共5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管理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评审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

十二、参与评标单位范围

为限制低价竞争和不合理的高价,本次参与评标单位低于6家时,评标基准价取所有参与评标单位比选报价的平均值,若参与评标单位高于6家时,评标基准价取去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之后比选报价的平均值。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将直接丧失参与本次评标资格,其报价不再纳入评标价格统计。

十三、中标单位

进行综合评标,得分最高者中标(附评分标准),得分次高者作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两家供应商同时并列最高分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及备选单位,由本管理人作为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同时将中标结果报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十四、其他

管理人后续核实的属于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需要评估时,本次中标单位为优先考虑单位。

 

 

                                          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日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2.评分标准表。

 


附件

附件2-评分标准表.docx 下载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范本.docx 下载
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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