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望海石油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南京望海石油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15 公 开 人:南京望海石油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878次
  • 打印

南京望海石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夏翎、陈红的申请,于2025929日裁定受理南京望海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安杰世泽(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望海公司管理人。望海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望海公司管理人办公及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803;联系人:毛嘉良,13776696480任兵电话17721500310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望海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望海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28下午1430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第【27】法庭(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双和园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2025年1015


附件

251015-望海公司债权申报公告.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