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26 公 开 人: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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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余关宝 联系方式: 15915962067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0-3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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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2月28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1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7月16日作出(2025)粤12破12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进南地产公司或债务人”)管理人。

鉴于进南地产公司具有重整价值,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盘活进南地产公司现有财产价值,提高债权清偿率。管理人现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以推动和保障进南地产公司顺利完成重整。现管理人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南地产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进南地产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

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00726506748B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登记机关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肇庆市端州区棠岗路6号星湖尚景苑D幢八层办公室801室

法定代表人

伍群容

注册资本

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1-01-03

营业期限

2001-01-03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经营有效期与资质证书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

存续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伍剑能

600万元

75%

2

伍丽平

200万元

25%

(二)进南地产公司的核心资产情况

进南地产公司核心资产为公司名下位于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原景蓝大道)南侧、“岗头”北侧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粤(2019)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17863号],土地面积10360平方米,无抵押。

除上述核心资产外,进南地产公司名下还有包括少量车位、商铺在内的不动产(最终资产情况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为准)。

(三)进南地产公司的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110家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48,517,517.19元。经审查,管理人初步认定债权总额为133,474,275.74元,最终负债情况以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裁定确认的为准。

二、重整投资人报名

(一)管理人公开发布招募公告

自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信息平台及其他媒体上发布《进南地产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之日起,进南地产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的报名工作开始。

(二)投资人报名截止日期

1.在本次招募中,投资人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17时。

2.若在报名截止日届满时,无投资人提交报名资格文件并交纳保证金,投资人招募工作结束。

(三)投资主体

1.报名资格

1)投资人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数额较大的债务,投资人本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投资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机构设置应当健全、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

5)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接受联合投资人,联合投资人中至少须有一名投资人符合投资人条件,联合投资人应当联合制作报名材料。

2.资格文件

有意向的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即2025年10月31日17时前提供以下资格文件:

意向投资人系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同意参与进南地产公司投资人参选的决议原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非法定代表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系其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证明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组织章程复印件、同意参与进南地产公司投资人参选的决议原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非负责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系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投资人应当共同授权委托一人或两人作为共同经办人。

以上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本人签名按印(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意向投资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企业或组织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企业或组织实力等介绍文件及相应证明材料;投资人系自然人的,提供个人履历及相应证明材料;

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履行能力、商业信誉和征信证明等材料;

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同意对进南地产公司情况保密等等的承诺函原件(样本见附件);

5)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三、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进南地产公司重整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缴纳,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投资人报名截止日(即2025年10月31日)17时前将参选保证金汇入管理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投资人自动丧失参选资格。

账户名称: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黄岗支行

账户号码:705580518601

(二)保证金的退还

1.已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的截止日期届满时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提交后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的截止日期前申请撤回的,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的截止日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该未违反保密义务的投资人退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以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时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2.已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应自向被确定的投资人送达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其他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且未违反保密义务的投资人退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以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时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3.被确定的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如果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未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向投资人退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以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时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三)保证金的没收

1.已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撤回或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的,如其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等行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2.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函后15日内,应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被选中的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3.被选中的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进南地产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前,经确认的投资人单方面退出进南地产公司重整或因投资人原因无法形成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4.进南地产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经确认的投资人未按书面《重整投资协议》或重整计划支付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如因其拒不履约导致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对于超过部分,重整投资人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证金的使用

在管理人确认投资人后,投资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由管理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的规定使用。

四、投资人尽职调查

投资人在提交报名资格文件及缴纳保证金后,可以申请在管理人的协助下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进南地产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五、重整投资方案

为保证进南地产公司重整工作能够顺利推进,保证后续重整计划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投资人需要在提交报名资格文件及缴纳保证金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一)重整投资方式的确定

为尽快化解进南地产公司的债务危机,盘活进南地产公司的现有资产,投资人可自行选择重整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资产整体出售、财务投资、合作开发等。投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资产或股权转让时产生的全部税费和相关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营业税、契税、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欠缴费用等)。

(二)重整投资方案的编制

1.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在兼顾合法性、平衡性、可行性、时效性的前提下,兼顾债权人、债务人及股东各方利益,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

2.重整投资方案应当按照招募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并保证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重整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重整投资方案应当明确的内容

1.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意向投资人系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当说明自身的设立及经营情况、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系自然人的,应当说明自身的履历情况。若为联合投资人,应当说明各自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重整资金的来源

意向投资人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重整资金的数额,并说明重整资金的来源,确定重整资金的支付时点及支付方式。

3.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意向投资人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写明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具体方案,并标明重整后公司的股权架构。

4.债权清偿方案

意向投资人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对进南地产公司各类债务(包括有财产担保债权、税款债权、职工债权、普通债权等)的清偿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人提供的偿债金额仅指提供给管理人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向各类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资金,不包含重整过程中经营所需投入的资金、涉及各种证照办理、变更、资产权属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由进南地产公司或投资人负担的税费等。

5.后续经营方案

意向投资人需在重整投资方案中,应就进南地产公司后续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六、重整投资方案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资格

在规定期限内依照招募文件报名并及时缴纳保证金的投资人,获得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资格,管理人有权拒收超期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

(二)重整投资方案提交的截止日期

1.自报名截止之日起的第15日(即202511月15日)17时前为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之日。

2.如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的截止之日届满时,无投资人提交合格重整投资方案,则投资人招募工作结束。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准备

1.重整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投资人系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托人签字;投资人系自然人的,需由本人或授托人签字按印。若为联合投资人,则由全体投资人签章或授权代表签章。

2.投资人应提交一式三份的重整投资方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参选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需提供与重整投资方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并应存置在U盘中,随重整投资方案一同密封提交。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

1.重整投资方案应递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并由接收人向参选文件递交人出具重整投资方案接收凭证,接收凭证加盖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字。

2.联系方式

人:杨律师

联系电话:13719462472

电子邮件:lulawyer@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楼。

(五)重整投资方案的撤回

1.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截止前,投资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

2.投资人撤回已递交重整投资方案的书面通知应由投资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由投资人签章,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资人出具签收凭证,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七、确定投资人

在参选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根据重整投资方案中的偿债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确定入选的投资人。但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方案者,在投资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入围。此次招募将由债权人会议确定合格的重整投资人(如果投资人超过两名,则同时确定一名备选投资人),若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且满足招募条件即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无需再提交债权人会议确定。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向法院报备并向投资人送达书面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

八、重整投资方案的法律效力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

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撤回的,即视为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相关内容对管理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且管理人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截止之日即享有对投资人提出的该要约进行承诺的权利(管理人承诺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向投资人送达书面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做出承诺的形式)。一旦管理人做出承诺,则视为管理人同投资人之间已经就进南地产公司重整的相关事宜达成了协议。投资人应于管理人作出承诺之日起1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具体明确协议细节。如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投资人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投资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九、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在确定的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管理人将按本招募公告及该重整投资人递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进南地产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经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该重整投资人将正式成为进南地产公司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接受《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的约束,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投资价款并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募公告仅为重整投资人提供参考,相关内容由进南地产公司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二)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情况为管理人目前调查所得,不代表管理人对进南地产公司现状的承诺;

(三)本次重整以进南地产公司现状进行重整,参选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其同意按进南地产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承诺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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