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

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10-08 公 开 人: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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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

句容市人民法院根据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922日作出20251183破申4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2025118322决定书,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你(单位)如对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享有债权,应当20251115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未在前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同时,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交付财产。

债权人已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不必重复申报;如在预重整程序中已申报债权的基础上补充申报利息、违约金类债权的,仅需填写附件7提交管理人即可,但应当列明补充申报的金额、计算方式及计算过程以便管理人核对。

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127日下午2:30在句容市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通知。 

                                                    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八日    

债权申报/邮寄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号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邮编:212003;

联系人:纪从政律师,电话/微信15952816035

请各位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添加上述联系人的微信,以便后续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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