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2-12-29 公 开 人: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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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鲁1103破5号

2022年12月12日,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大象国际B座904室;邮政编码:276826;联系电话:15706335679,微信号:15706335679,邮箱:rzslhjkj@163.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拟定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9:30时以钉钉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开会指引管理人将在债权申报通知材料中以附件形式详细说明。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当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债权申报须知】首联环境.docx 下载
【债权申报公告】(2022)鲁1103破5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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