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闽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卖公告

东莞市闽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30 公 开 人:东莞市闽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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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闽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变卖公告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7日裁定受理东莞市闽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张允担任东莞市闽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闽兴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了《东莞市闽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该变价方案所涉财产范围包括闽兴公司持有的存放于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裕红路7号的机器设备一批。现管理人根据变价方案启动变卖程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变卖标的闽兴公司持有的存放于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裕红路7号的机器设备一批,具体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1

全自动正负压成型一体机

TJ-VFC7190

东莞市天炬机械有限公司

1

2

吸塑机

——

——

2

3

冲床

ST-840B

东莞市铭德裁断机有限公司

3

特别提示:

变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变卖标的因长期存放,可能存在陈旧、不完整、运行失灵等瑕疵、故障。竞买人应对变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型号、质量、数量、新旧程度、配件是否原装,配件是否有损,是否存在改装、实际规格参数等)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缺陷、损坏等情况自行调查核实了解,并自行承担购买风险。

二、变卖方式及竞价期限

(一)本次变卖竞价期限7个工作日,自2026569:00至2026年5月14日17:00截止

(二)本次变卖不限制变卖低价,竞买人应在竞价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同时缴纳参与竞买的履约保证金20000元,最高报价者即为本次变卖买受人。逾期提交书面报价文件的,或仅提交书面报价文件但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该竞买人不参与本次变卖竞价。

(三)书面报价文件可以采取邮寄或当面提交、邮件发送(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18818306751、15338369598;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3号嘉宏振兴大厦25层;邮箱:wujiating@huashang.cn)。

(四)竞价期限届满后,管理人会最终确定最高报价者获得购买权,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以参加报价,法律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竟买人者需以自有合法资金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报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报价提交文件

(一)《报价函》(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注意: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竞买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二)竞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竟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参与竞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变卖标的存放于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裕红路7号,变卖标的集中看样时间定于2026年5月8日15时00分

有意看样者请于集中看样前通过短信形式向上述管理人联系电话报名看样,报名需提供看样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如因客观原因,导致管理人无法如期安排看样的,管理人可以调整集中看样时间,看样时间调整的,管理人将通知已报名的看样人。看样期间,看样人应当遵守看样规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禁止自行挪动变卖保底。看样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风险自担。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联系管理人报名看样的,管理人不再安排时间看样,如无人报名看样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特别提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变卖标的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六、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

(一)竞买人需向管理人缴纳购买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闽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44193013000640835;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二)变卖结束后,未能购买者的保证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首付款。

(三)变卖余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由买受人在竞价期限届满后3日内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闽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44193013000640835;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闽兴公司机器设备变卖款。

逾期未付清变卖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承担本次变卖标的二次变卖成交价与买受人本次报价金额的差额。

(四)变卖价格为不含税价,因闽兴公司为纳税异常户,管理人无法提供可抵扣税款的发票,本次变卖税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缴纳,对此管理人对买受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交付手续

(一)买受人应在缴毕款项起3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标的物存放地或管理人办公处(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3号嘉宏振兴大厦25层)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买受人须在办结交接手续起7个工作日内自行将标的物搬离现场,相关的搬运费用、拆装、安全事项等由购买人自行承担。逾期未搬离所产生的场地占用费、保管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及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附件图片、评估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变卖标的当前实际状况的保证,不可替代对变卖标的的直接观察和专业判断,竞买人需自行核实设备现状。

(二)管理人不对变卖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现状及全部已知、未知瑕疵。

(三)交付所产生的清点、包装、拆卸、搬运、人工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拆卸、搬运造成存放场地损坏,造成场地所有权人或出租人损失的,相关赔偿责任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四)竞买人报价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充分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东莞市闽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图片

附件3-评估明细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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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图片.pdf 下载
附件1-报价函.docx 下载
附件3-评估明细表.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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