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恒发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徐州市恒发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2-05-27 公 开 人:徐州市恒发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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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公告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市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清算一案,指定江苏彭隆律师事务所担任徐州市恒发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1、徐州市恒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恒发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清算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持相关债权的证明材料,向恒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过期责任自负。

2、恒发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3、恒发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完整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清算组通讯地址:徐州市解放北路6号兴隆大厦6楼江苏彭隆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律师18952201929、董律师18652200689

徐州市恒发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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