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黄幔玉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债权申报须知

承德黄幔玉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债权申报须知

公开时间:2019-10-31 公 开 人:河北蓝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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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黄幔玉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债权申报须知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人应当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即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12月17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材料须以现场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等提交的不予审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的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的债权人承担。

四、申报债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关于债权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1、债权人为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的,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一)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债权人身份证或其他个人有效证件。

3、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受托人为律师的,须提交律师事务所函、执业证。

(二)关于债权形成及金额的证明材料

1、合同或协议、票据、对账单等与债权申报有关的材料凭证;

2、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担保合同、协议及与担保有关的它项权利证书。

3、所申报债权如已进入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程序的,须提交相关诉讼、仲裁及执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财产保全裁定书、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执行立案通知书及执行裁定等)

4、证明债权未超过诉讼及执行时效的相应材料。

5、债权人所申报的债权系受让取得的,须提交受让债权的相应材料。

6、债权人主张利息或逾期违约金的应说明计算方式。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利息计算应截止至2019年5月9日(即破产申请受理前一日)

7、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提交债权申报文件要求

(一)填写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附件三)

债权人按要求填写债权申报文件清单一式二份,将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名称填写入清单。

(二)填写债权申报表(附件四)

按照债权申报表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其中债权人为机构的填写机构版债权申报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填报自然人版债权申报表,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三)填写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附件五)

债权人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债权人应准确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债权人填报的地址将作为法院或管理人寄送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该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

(四)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所提交的材料,在提交原件的同时必须提交复印件(A4纸)。其中债权人为机构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捺印及骑缝手印。原件经管理人现场核对后退还。

六、申报债权所须填写的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申报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电子版格式文件可直接在最高院网站中点击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搜索“承德黄幔玉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载申报须知的附件即可。

七、债权申报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南组团27号楼底商(河北蓝岛律师事务所)        邮编:067000。

收件人:承德黄幔玉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人:刘英律师、联系电话:13903140768;白皓丞律师、联系电话:13932497753;姜海波律师、联系电话:15231425386。

                         

                              0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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