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重整一案无争议债权(第二批)公告

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重整一案无争议债权(第二批)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24 公 开 人: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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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古浪鑫辉化工有限公司、古浪县鑫源氰胺化工有限公司、古浪长泰建材有限公司、古浪县鑫海塑料化工有限公司、古浪绿洲生态移民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古浪鑫茂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武威常青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债权人: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615日作出(202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古浪鑫辉化工有限公司、古浪县鑫源氰胺化工有限公司、古浪长泰建材有限公司、古浪县鑫海塑料化工有限公司、古浪绿洲生态移民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古浪鑫茂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武威常青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7月22日作出(2021甘06民破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审查,并《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无争议债权表(第一批)》予以公示现对《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无争议债权表(第一批)》公示后新确认的债权编制了《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无争议债权表(第批)》。现将上述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债务人或债权人对上述债权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与债务人签订有仲裁协议或约定有仲裁条款的,应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否则,视为认可管理人的审核结果,管理人将依法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以上债权。

管理人联系人:罗海珍18993076747  郑瑶15682770220

李梦婷 13919060578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0号世纪广场B座28层

特此公告。

附件: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无争议债权表(第批)

 

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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