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市吉达玻璃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淮安市吉达玻璃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0-11-21 公 开 人:江苏尚淮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917次
  • 打印

关于淮安市吉达玻璃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0)苏08036

 

淮安市吉达玻璃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王建群对淮安市吉达玻璃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达玻璃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2020-06-24出(2020)苏08036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淮安市吉达玻璃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2020-07-20作出2020)苏08036决定书,指定黄克权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淮安市吉达玻璃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无职工名册,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于2020725日即在企业原址张贴了《裁定书》、《决定书》和《公告》,管理人亦向吉达玻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兆玲及陈益新进行了了解,两人反映一线职工债权已经处理完毕。经管理人向淮安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征询,淮安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经查询亦未发现吉达玻璃公司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拟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0725日起至202085日止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管理人印鉴)

           2020725


附件

职工债权的公示.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