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9 公 开 人:北京中电华强焊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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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3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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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电华强焊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1年10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1)京01破申53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北京优尼珀焊接技术有限公司对北京中电华强焊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强”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11月19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1)京01破280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中电华强焊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中电华强资产价值最大化,充分发现和识别中电华强的重整价值,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投资人,符合条件的重整投资人可进行尽调工作。为保证招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管理人现将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及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预招募须知

(一)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适格的重整投资人均可报名参与预招募程序。本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本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三)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中电华强现状的承诺。重整投资人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可自行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重整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尽职调过程中知悉的中电华强信息保密,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照中电华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为管理人根据先期调结果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而拟定发布的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管理人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或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活动,重整投资人根据本公告报名视为对该等安排的认可,对重整投资人所投入的前期工作和费用,管理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或进行任何补偿。

(五)中电华强能否由破产清算程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且本案亦存在破产和解的可能性,故本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中电华强后续程序安排的承诺或默认

(六)重整投资人可提交重整模式外的其他投资方式和方案。

中电华强概括

(一)基本信息

中电华强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9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唐伟;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35号院1号楼4层415;经营期限为2000年11月9日至2040年11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焊接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机械电器设备、非医用口罩、医疗器械(I类、Ⅱ类)、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玩具、厨房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加工机械零配件、组装焊接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重整价值介绍

从行业地位与前景看,中电华强曾是国内知名焊接企业,业务覆盖海内外,其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船舶、风电、核电、石化、建筑、重型机械等诸多领域。这些行业部分属于国家重点支持与发展的战略性领域,如核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随着国家对能源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推进,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为中电华强的业务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空间。

从品牌价值看,中电华强在同行业公司中处于相对领先的地位,尤其是锅炉产品及境内外销售渠道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中电华强在行业内多年积累的经验与声誉,使其拥有较强的市场认可度,具备在行业中进一步发展的潜力,这是重整价值的重要支撑。中电华强曾两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过往多年经营形成的品牌效应,在行业内积累了一定的客户群体与口碑,有助于在重整过程中吸引合作资源与投资。

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条件

(一)重整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重整投资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重整投资人须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企业重整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信用记录良好。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预招募公告重整投资人条件中第(一)、(三)项设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应符合本预招募公告重整投资人条件中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条件。

(五)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六)法院或管理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认为重整投资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公告发布后30日内,相关主体下载并填写《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报名文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纸质版原件邮寄至管理人地址后,视为报名成功。

(二)提交材料

上述《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报名文件》共有四个附件,提交该等文件仅视为成功报名,进一步参与遴选的重整投资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必要证照。

2.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基本情况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投资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3.重整投资人实力证明。重整投资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与债务人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的经验等。

4.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至少包括未来经营计划、股权及资产重组安排、债务清偿方案;相关方案内容不可过于简单,且管理人有权要求重整投资人修改或完善重整投资方案。

(三)报名费用

1.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报名无需支付费用,但若重整投资人拟开展尽职调查,则需向管理人支付保证金20万元。

2.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3.重整投资人报名后且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再正式开展尽职调查前选择退出的,可向管理人提交书面说明,管理人收到书面说明后的10日内,无息原路退还保证金。

4.重整投资人预招募程序因故客观上无法继续推进的,管理人可视实际情况停止相关工作,并将在停止后的10日内,无息原路退还保证金。

5.重整投资人尽调后决定不继续参与重整投资的,管理人将于全部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结束后(包括管理人与其他重整投资人达成投资意向或决定不再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的10日内,无息原路退还保证金。

6.重整投资人缴纳保证金进行尽职调查且后续达成重整投资协议的,保证金用于冲抵重整投资款。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预招募的内容和安排等进行调整,相关调整情况管理人将及时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方。

五、其他

(一)管理人联系方式

邮箱:zdhqglr@lantai.cn;电话:13811810771、1534004551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B座29层

(二)中电华强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后续存在宣告破产的可能性。请重整投资人在接治时对该等法律风险进行充分考虑。

 

北京中电华强焊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8月2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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