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腾铭名车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成都腾铭名车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10-23 公 开 人:成都腾铭名车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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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债权人:

2024年8月1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做出(2024)川0116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金恒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成都腾铭名车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10月18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0116破2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成都腾铭名车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韩冬为负责人。为方便债权人及时、高效申报债权,明确债权申报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特发布以下通知:

一、债权申报时间、地点及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时前。

2.债权申报联系人:朱露瑶、唐小利,联系电话:1560809243813880145534

3.申报方式及地址:债权申报采用线上和现场申报,建议债权人通过线上申报。

1)线上申报

   管理人通过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智破平台申报系统”接受在线债权申报,债权人微信搜索“双流法院微服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智破平台申报系统”选择“债权申报”,搜索找到对应案件即可进入申报,详细申报指引见附件六《债权申报须知》

(2)现场申报

债权人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并在约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明材料

及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人办公室进行现场申报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座4302室。

债权申报咨询、材料接收等接待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人应提交的申报资料及要求等详见附件腾铭名车汇债权申报模板》,所有申报资料均需提交一式二份,每份均应按“债权申报模板”的要求制作《申报文件清单》并注明页数;

2.现场申报需携带申报材料涉及的证据原件,以便管理人现场核对,管理人核对后将向债权人退还原件。

3.利息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相关规定、附利息的权,利息至多只能计算至破产申请受理之日2024年81日,利息计算应注明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三、特别提示

1、为了更加高效便捷完成申报工作,建议债权人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

2、请债权人务必于通知的债权申报截止日前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分配的,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根据情况,还需按5000元/户的标准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必要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申报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事实,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债权人主张事实,或者无法提供证据原件且管理人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核实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债权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债权人已经从成都腾铭名车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受偿全部或部分债权导致成都腾铭名车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应再承担相应债务的,债权人不能就已受偿部分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后,债权人从其他第三方受偿债权导致成都腾铭名车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应承担的债务减少的,债权人应当在一周内书面告知管理人。

特此通知。

 

成都腾铭名车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必读】附件六 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附件一 裁定书.pdf 下载
附件三 公告(通知债权人+一债会).pdf 下载
附件四 通知书(通知已知债权人).pdf 下载
附件二 决定书.pdf 下载
附件五 【腾铭名车汇】债权申报模版.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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