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公 告

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公 告

公开时间:2024-07-27 公 开 人: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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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4)兰州强清1号

 

2024年722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作出2024)鄂11清申8《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4年7月24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11强清8号《决定书》,决定适用简化审理程序,指定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易军为清算组负责人),依法对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现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2024年8月28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强制清算最后财产分配前向清算组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二、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三、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以下义务:(一)妥善保管并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与企业有关的所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相关义务人如怠于履行义务,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导致无法清算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清算组地址: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138号(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清算组负责人 易军律师,电话:13907259685

清算组成员  方靖媛律师,电话:18671118638

             非律师,电话:13636062106

            周天翊律师,电话:17771393920

 

特此公告

 

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


附件

黄冈市黄州兰州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告.docx 下载
(2024)鄂11强清8号《决定书》.pdf 下载
(2024)鄂11清申8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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