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科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接管公告

铜陵市科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接管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24 公 开 人:铜陵市科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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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建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鑫混凝土公司)与被执行人铜陵市科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科华建设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建鑫混凝土公司向铜陵市义安区法院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铜陵市义安区法院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2024)皖0706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建鑫混凝土公司对科华建设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2024)皖0706破17号决定,指定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科华建设公司管理人,具体开展破产管理各项工作。

管理人接受义安区法院的指派后,立即着手与科华建设公司联系。但是科华建设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高启目前电话无法接通,处于失联状态,管理人联系科华建设公司前控股股东刘继高及另一位刘姓会计,对方均称早已经离开科华建设公司,对公司情况不了解,不愿配合管理人工作。管理人未能从科华建设公司接管到任何资料。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案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防止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存在企业印章被滥用、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顶或其他行为,管理人特此公告申明:

2024年5月10日起,铜陵市科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印章、证照作废。

2024年5月10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铜陵市科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管理人无关,铜陵市科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024年5月10日后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铜陵市科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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