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人未能接管营业执照的声明及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等作废的声明

关于管理人未能接管营业执照的声明及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等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2024-09-09 公 开 人:中禧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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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人未能接管营业执照的声明及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等作废的声明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6日作出(2024)京01破申7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禧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27日作出(2024)京01破41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前往中禧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工商注册载明的经营场所查看,中禧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已不在该地点经营,管理人未在该场地发现中禧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任何资料及物品。经查阅调查工商资料并与申请人沟通,管理人未能取得中禧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其他经营场所的有关线索。管理人未能联系到中禧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麻秀琴。

管理人未能接管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中禧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簿等。现管理人公告声明中禧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中禧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印章及证照自本声明发布之日全部作废。

特此声明公告!

 

中禧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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