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道立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指引

成都道立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指引

公开时间:2022-11-21 公 开 人:成都道立福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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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道立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指引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6日作出(2022)川01破申1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道立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立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1月16日作出(2022)川01破50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联合担任道立福公司管理人。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现就债权申报相关问题作如下指引:

一、债权申报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时对道立福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未到期的债权,在受理破产清算时视为到期,附条件、附利息或附期限的债权及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二、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申报材料应一式两份;其中,《债权申报材料目录》(包含首页及续页)须提供一式三份。

(一)《债权申报材料目录》、《债权申报表》和《债权申报书》

申报人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提交材料,并按序填写《债权申报材料目录》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每份书面材料页数、页码、是否原件等。

申报人应就债权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申报事项,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并签字/盖章,债权申报表首部的 “申报人编号”由管理人填写,债权人无需填写。

申报人应在债权申报书中写明申报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为自然人的应列明身份证号),以及申报债权金额(请分别列明本金和利息)和有无财产担保、申报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债权形成原因及经过等,并写明债权构成、利息(如有)的计算方法及详细计算过程。

债权人为机构的,债权申报材料目录、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须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由债权人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二)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申报人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申报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相关主体执照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4.申报人委托其他人代为申报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收款账户、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收款账户、地址及联系方式并签字/盖章。

(三)证明债权成立及债权金额的证据材料

申报人应充分提交用以证明债权发生金额及有效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资料、收款转款证明资料、送货单、结算单、欠款催收或确认文件;

2.申报人债权如有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清单以及相关的抵押、质押登记证明等;

3.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须提交诉讼、仲裁有关的法律文书(包括已审理完毕或正在审理过程中案件的起诉状、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保全裁定、生效判决、裁决、生效证明执行申请、法院执行裁定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债权如已被部分清偿的,申报人须如实向管理人说明已清偿情况,并提供偿债凭证、执行裁定等。

4.相关公证文书(若有);以及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或存续的其他原始材料。

5.债权涉及利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应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道立福公司公司破产清算案之日起停止计息。

6.以上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证据材料,请按照证据材料的形成时间先后排序,申报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供管理人核对,否则,管理人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定。

三、债权申报期限、方式及地址

(一)债权申报期限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的截止日为202212月16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又债权人承担;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方式及地址

债权人应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到管理人办公场所现场提交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1.邮寄申报

债权人采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的方式申报的,请将债权申报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罗马假 日广场a4e座7层

邮政编码:610000

人:谭潇仪、饶情

   话:17380460030、17780570153

2.现场申报

债权人到管理人办公场所现场提交的方式申报的,请于工作时间到以下办公地址申报:

工作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罗马假 日广场a4e座7层

 

特别提醒:

1.本通知不属于债务人或管理人对您(贵司)债权的认可或重新确认,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

2.申报人伪造、变造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或在管理人调查过程中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出虚假陈述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移送司法机关

3.本指引请双面打印,申报人签章后与债权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管理人

4. 债权人务必在债权申报材料填写有效的送达方式,包括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交寄至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或短信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方式送达债权人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以上《债权申报指引》内容已经知悉,现予确认。         

                                                     债权申报人(本人签章):

             

附:

1.《债权申报目录》

2.《债权申报表》

3.《债权申报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6.《债权人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书》

7.《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附件

道立福公司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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