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玮环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泽玮环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2-09-30 公 开 人:泽玮环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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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玮环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苏州友利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到期债务,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22830日作出(2022)苏0583破申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友利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泽玮环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830日作出(2022)苏058388号决定书,指定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担任管理人。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作为泽玮环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债权人应在20221009前将泽玮环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材料送达管理人,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债权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且该笔费用不得从其申报的债权中抵扣,具体费用参照诉讼费执行标准。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一下资料

(一)债权申报书;

(二)债权人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四)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各类合同书、发货单、收货单等债权原始材料)

(五)承诺书

  三、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邮寄申报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岳阳路66号,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联系人:刘先生 18915793502。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10211030分召开,具体开会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友情提醒:申报孳息的请将孳息计算过程附清单,方便债权审核,谢谢!

计算截止日为破产裁定受理日(即20228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docx 下载
承诺书.docx 下载
债权申报表.xlsx 下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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