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磊贸易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磊贸易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3-06-05 公 开 人: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磊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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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7-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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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27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严海敏、冯明昌的申请,作出(2022)浙02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元建设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20221116日裁定该案交由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20235月22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根据天元建设公司管理人的申请,裁定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磊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磊贸易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

为推动天元建设公司和中磊贸易公司的破产工作,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最大化实现公司资产价值,管理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9年3月1日

     注册地:象山县丹城镇新华路7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9873268

     注册资本:人民币15,840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万成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及系统集成、监控系统、通讯设备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钢结构制作、安装、加工

     2、企业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磊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7月27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新碶恒阳小区一期4幢430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782053302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万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

(二)主要资产情况

Ø 天元建设公司名下主要资产情况:

1、不动产

     (1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9号16层办公用房(16-1)—(16-18),建筑面积829.18平方米,土地面积为39.48平方米

     (2)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9号15层办公用房(15-1)—(15-20),建筑面积829.18平方米,土地面积为39.48平方米。

     (3)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9号(1-8)商业用房,建筑面积69.28平方米,土地面积为3.30平方米。

     (4)宁波市海曙区仓基巷车库包括(D-1)—(D-4)(D-7)—(D-62),建筑面积1,049.94平方米,土地面积为201.26平方米。

     (5)象山县丹东街道新华路73号办公及其他用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57.27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272.27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629.54平方米土地面积为480.99平方米。

     (6)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桂花园3幢701室住宅及车位,住宅建筑面积136.31平方米,住宅土地面积为5.80平方米车位面积13.25平方米。

     2、办公设备和车辆若干

     3、应收款。主要为天元建设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预付款(具体以管理人提供的应收款清单为准)。

另需要说明的是,天元建设公司还具有以下企业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证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证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Ø 中磊贸易公司名下主要资产情况:

中磊贸易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老沪闵路1979号工业房产,建筑面积6,258.20平方米,土地面积8,655平方米。该房产存在租赁、使用情况,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

Ø 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企业的情况,需要按本公告的规定参与重整报名且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后开展尽职调查进一步了解、查询。

Ø 上述资产并不当然包括在重整资产范围内,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资产价值等实际情况对重整资产范围进行调整,最终以管理人确定的内容为准。

报名资格及要求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若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该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2、 意向投资人的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3、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重整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重整企业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并购整合经验者优先考虑;

4、 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重整,且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形式报名本次招募的,应当明确其中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6、 如后续要投资成立新的主体参与重整的,该新主体的投资人由且仅由已经参加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组成。

7、 意向投资人自愿遵守本招募公告及后续管理人的通知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

三、招募流程

()报名阶段

有意向参与天元建设公司和中磊贸易公司重整的投资人请按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向管理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77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以下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以下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江安路407号钻石广场1207

2)电子邮箱:sway@hygdlf.com

3)联系人:石炜

4)联系电话:19906746480,0574-87520647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应附重整意向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资金实力及资金来源的计划等;联合体报名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联合体主要负责人及授权签署本次招募相关文件的人员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业绩情况、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有相关项目经验也可以进行说明)

3)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度财务报表;

4)资金实力证明、实缴资本证明以及其他资产证明;

5)同意对天元建设公司和中磊贸易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见附件4);

6)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证明。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应当缴纳报名保证金2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报名保证金是为保证意向投资人履行商业信息和重整信息的保密义务,管理人账户信息为:

开户银行: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城支行

户名: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银行账号:60420101302078797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未在指定期限内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三)尽职调查

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天元建设公司和中磊贸易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具体要求和时间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四)提交投资方案

尽调期限届满后,无论是否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都应向管理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管理人将根据招募情况、资产价值等实际情况确定重整资产的范围,并要求意向投资人进一步提供确定的投资方案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重整投资保证金是为保证意向投资人在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按要求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且已经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可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具体要求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意向投资人未提交或逾期提交投资方案、未按管理人要求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均视为放弃遴选资格以及继续参与投资。

(五)遴选投资人

管理人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监督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资金实力、业绩规模、产业协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审查、评审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的,管理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遴选要求和规则在管理人报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确定,管理人将按要求和规则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五)签署协议

最终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按管理人的要求和期限,与管理人签订由管理人制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同时管理人将要求重整投资人进一步提供履约担保。如果最终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视为其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对于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保证金处理

对于其他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包括报名保证金和后续缴纳的其他保证金);对于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四、其他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决定调整、中止、或者继续重整投资人招募。

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参与重整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内容和规则。但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磊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月五日

 

附件:

1. 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意向书;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3. 授权委托书(范本);

4. 保密承诺书(范本);


附件

招募投资人公告-天元-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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