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九五重工有限公司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恒天九五重工有限公司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1 公 开 人:恒天九五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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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林锋 联系方式: 13755061163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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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九五重工有限公司清算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10月3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恒天九五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九五或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17日指定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已初步完成债权审核和财产调查工作,并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指定中介机构开展清算审计、资产评估工作。为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人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恒天九五成立于2007年2月8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96895945C,公司注册资本20672.0259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序焱注册和办公地址均位于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东路236号。经营范围:机电生产、加工;机械零部件加工;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停车场、立体车库的投资、建设;机电设备、自行车的销售;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建筑工程用机械、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矿山机械、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自行车、机械式停车场设备的制造;农业机械生产、批发;机电产品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10名,控股股东为郑纺机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主要资产及负债概况

1、恒天九五的主要资产是坐落在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东路236号土地五宗(142439.74㎡)、厂房三栋(59834.04㎡)、科研楼、倒班楼各一栋(22484.78㎡)及未办证构筑物若干。

土地情况北厂区用地面积78474.3平方米(117.7亩),于2010年11月15日通过招拍挂取得南厂区用地面积63965.44平方米(95.95亩),共分四次取得,其中:2011年12月28日取得第一块(9586.9平方米);2013年10月28日取得第二块(29939.1平方米);2016年8月30日取得第三块(21067.8平方米);2019年1月29日取得第四块(3371.64平方米)。

建筑物情况

(1)北厂区联合厂房:轻钢结构单层(局部两层)厂房,2013年7月18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产权面积30912.94平方米。檐口高度13.5米(低跨)/16.5米(高跨),行车牛腿高9.5米(低跨)/10.5米(高跨),共有起重机44台,其中32吨2台、20吨11台、16吨7台、10吨9台、半龙门3吨15台;

(2)北厂区办公楼:砼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2020年2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产权面积14237.29平方米(不含地下室)

(3)北厂区宿舍楼:砼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六层,2020年2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产权面积8247.49平方米(不含地下室)

(4)北厂区喷涂车间:轻钢结构单层厂房,建筑面积2304平方米,于2013年5月开工至2013年1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因手续不全,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5)南厂区1#厂房:轻钢结构单层(局部两层)厂房,设计图纸面积15840平方米,因手续不全,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檐口高度11.2米,行车牛腿高8.2米,共有起重机23台,其中16吨1台、10吨12台、5吨2台、3吨1台、2吨2台、半龙门3吨5台;

(6)南厂区2#厂房:轻钢结构单层(局部两层)厂房,建筑面积15120平方米,因手续不全,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檐口高度11.2米,行车牛腿高8.2米,共有起重机15台,其中16吨5台、10吨8台、5吨2台。

另外,恒天九五尚有子公司、商标、著作权、专利技术、存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家具、车辆、苗木等财产

2、截至目前,恒天九五债权人共计申报破产债权183笔,申报债权总额为311707.81万元。截止2024年10月31日,公司单体经审计资产总额约64356.19万元,负债总额约242638.53万元。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均平等适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投资人应认真细致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规则向管理人办理报名手续及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3、本公告中所列明的公司概况为管理人目前调查获知的情况,并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承诺。

4、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若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需按招募流程的相关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签署保密承诺函、支付诚意金等之后进行,且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

5、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只做投资参考使用。

(二)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确定,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本次招募不限行业,但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项目资源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意向投资人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5、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中主要投资主体需符合上述全部条件,主要投资主体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主要投资主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6、管理人根据清算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17:00前(截止时间以管理人联系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电子扫描版为准),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送达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彩色电子扫描版至管理人的联系邮箱。

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或再次招募。

(二)报名材料

1、参与投资报名表(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含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历史沿革、组织架构等)、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含与恒天九五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等)、经营与财务情况(含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等)及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情况;

3、资质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投资承诺函(见附件4)、关于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企业征信自查报告等;

4、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

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

5、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6、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交前述材料。此外,还需提交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并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联合体介绍文件及承诺函的格式需自拟,并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

上述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身份证为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其他材料均须为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限期补正。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应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竞选资格,已缴纳的诚意金、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东路236号恒天九五重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0 9178 9778

邮箱:19091789778@163.com

(四)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指定的期限之前完成补正。

(五)尽职调查

如初步筛选的向意向投资人如要对恒天九五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可在签订意向投资尽调协议并缴纳相应保证金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恒天九五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各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时间不超过15日,其中现场访谈时间不超过5日,从意向投资人提出尽职调查申请之日起算。实地考察访谈工作需提前与管理人联系。

意向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活动、尽职调查活动等的所有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六)反向尽职调查

管理人有权在意向投资人报名后至确定为投资人前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七)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

(八)遴选意向投资人

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入围并提交投资方案,管理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意向投资人,具体遴选要求和规则在管理人报经法院同意后确定。如只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意向投资的,管理人将直接报经法院同意后确定。

(九)签订意向投资协议

经评选确定意向投资人后,恒天九五公司将在管理人的指导下与投资人签署意向投资协议。经最终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应按协议约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协议约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退出本次招募工作,管理人有权更换意向投资人或重新开展招募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本次招募和遴选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和遴选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恒天九五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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