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江城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长沙江城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6-06 公 开 人:长沙江城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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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江城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

长沙江城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根据债务人长沙江城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7日作出(2025)湘01破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其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年4月27日裁定将该案移送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宁乡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7日作出(2025)湘0182破6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担任长沙江城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长沙江城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20258624:00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申报方式如下

1. 1)电脑端申报

https://www.pochanyun.cn/common/login/?id=383538(案件识别码)

2)手机端申报注微信公众号“破产云”,点击“申报债权”进行申报或者微信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申报系统”;手机微信小程序申报可以点击链接11dr.cn/d/5zyXox18q打开案件识别码:383538(需输入案件识别码进入系统)。或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附件二维码进行申报。

2.管理人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电子邮箱:17580319896@163.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村长沙大河西农产品物流中心C7栋管理中心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郭律师

电话:17580319896可以同步添加管理人微信

3.破产云申报系统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电话:17695937437、17780525073

债权人应当如实申报债权,不得申报伪造、变造债权,否则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人民法院确定的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行使权利。

长沙江城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长沙江城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6




附件

附件2:长沙江城农产品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及须知.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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