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预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关于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预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20 公 开 人: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江苏三法(淮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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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孙开建 联系方式: 1391208068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1-2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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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804破申49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受理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宇公司)预重整,并指定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江苏三法(淮安)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本案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为推动海宇公司预重整程序,有效盘活海宇公司资产,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择具有实力的投资人完成重整。为保障意向投资人的引入工作能够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时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宇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海宇公司基本情况

海宇公司成立于20171011日,法定代表人王凯,注册地位于淮安市淮阴区吴城镇头庄村部102办公室。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出资5000万元,股东为江苏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其在淮阴区吴城镇投资建设有44MW风电项目,项目容量实际可达45MW,其资金投入与负债的组成也主要围绕风电项目展开。目前公司在设备方面采购的均为市面主流品牌,设备运行比较稳定,项目站内建设比较规范。根据近三年发电数据来看,年利用小时数在2100小时以上,年销售额预计在3000-3500万元。

)申请人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情况

海宇公司名下资产主要为不动产和机器设备。根据评估机构苏州正太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最新评估报告显示,海宇公司主要资产在2025531日这一时点的市场价值约为16157.75万元。具体如下:

海宇公司资产一览表

序号

资产明细

评估金额(元)

1

不动产

土地

1,564,000.00

综合楼等及附属设施

3,050,305.00

2

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

(主要为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156,963,200.00

合计

161,577,505.00

1)不动产

该项资产主要分为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含构筑物)等两部分,其中:

土地使用权,系海宇公司在20201221日通过公开市场挂牌方式取得,规划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出让面积13600㎡(约20.42亩),土地使用年限20年,交付日期202148日前,竞得价为145.52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土地证。

房屋建筑物(含构筑物),主要为住所地综合楼699.2㎡、主控室306㎡、水泵房104㎡以及围墙、道路等构筑物。

2)机器设备

海宇公司资产占比最大的即其名下的机器设备,设备价值在其资产总额中占比超过80%,总市值高达15696.32万元。其中价值最高的为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主要包括成套风机设备2.65MV17套、主变压器1台、35KV高压开关柜6面、35KV箱式变压器17台、塔筒设备17套、锚栓组合键17套、无功补偿装置1套、站内综合自动化设备1套等。

3)账面资产

根据淮安新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最新审计报告所示,截至2025531日,海宇公司账面资产总额32335.37万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1032.18万元、预付账款1599.83万元、其他应收款278.94万元和固定资产29419.63万元。

2、负债情况

1)整体负债规模

海宇公司虽负债金额较高,但债权人人数少,债权组成清晰明了,债务关系并不复杂。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最新审计报告,截至2025531日,海宇公司负债总额约为33608.54万元,其中:

应付账款11921.03万元主要为应付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其他应付款5597.36万元,主要为应付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长期应付款16090.15万元,主要为应付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款。

2)职工情况

截至目前,海宇公司不存在职工欠薪等问题,暂无职工债权。

二、意向投资人的基本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三)意向投资人应能提供足量的资源进行预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五)拥有新能源、风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经验优先。

(六)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1281800分止临时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前述截止时间以临时管理人接收材料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202511281800,向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或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临时管理人指定邮箱

联系人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13912080680(孙律师)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淮安软件创意科技园B16

电子邮箱:13912080680@139.com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资金或资产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4)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5)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报名单位为法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其母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附件4

7)已支付尽调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四)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1、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1)参选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参与海宇公司预重整的参选保证金为人民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不计息。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511281630前将参选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临时管理人核实参选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未按规定缴纳参选保证金的,临时管理人可确认意向投资人丧失本次参与资格。

2)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后,前述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淮安分行

账号1257600000006263

2、投资意向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重整投资人在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之后、组织投资人遴选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遴选但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或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汇入路径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

2)对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将于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如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尽职调查

初审合格且已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将在临时管理人的统一安排下对海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将协调海宇公司积极配合。考虑到海宇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尽职调查需在临时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完成。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并对因使用尽职调查结果而形成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临时管理人有权向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予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尽职调查期间,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与债权人或临时管理人就相关事项开展谈判。

(六)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临时管理人指定期限内,按照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金额、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清偿计划、经营方案、资产处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如需以及后续资源导入方案等。

(七)遴选

临时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遴选工作,根据相关遴选机制确定本次招募的中选重整投资人以及备选重整投资人。具体遴选工作安排将另行书面通知。

(八)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其已向临时管理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包含利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五、特别说明

(一)重整尚有不确定性。海宇公司进入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其重整申请。截至目前,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请意向重整投资人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二)参与报名的投资人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由临时管理人予以保密,报名截止日前临时管理人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报名情况。

(三)投资人参与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交易成功与否,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临时管理人在投资人打入保证金之前,有权随时修改本次报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且无需向投资人解释理由。

(五)临时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计划本次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临时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六)投资人需向临时管理人承诺其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海宇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同时欢迎广大债权人等各方积极推荐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参与报名。

特此公告。

 

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1120


附件

招募投资人附件:海宇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2).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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