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美药业信托清偿债权人经办人信息提交及受益人信息录入和登记事宜的通知

关于康美药业信托清偿债权人经办人信息提交及受益人信息录入和登记事宜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2-12-30 公 开 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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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托清偿债权人:

    您好!根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康美药业设立信托计划,普通债权金额50万元以上债权人(以下简称“信托清偿债权人”)通过获得信托受益权份额实现部分普通债权清偿。

20211230日,由康美药业委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或“受托人”)设立的“建信信托-彩蝶7号财产权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彩蝶7号信托计划”)正式成立,受益人为康美药业信托清偿债权人,截至20221028日的信托清偿债权人清单已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或康美药业公司官网进行公示。根据建信信托-彩蝶7号财产权信托计划经办人信息提交及受益人信息录入和登记的进展情况及工作安排,现做如下通知:

一、经办人信息提交

经办人是接受受益人委托代为参加受益人大会、配合完成受益人信息录入和登记、办理彩蝶7号信托计划受益人其他相关事宜的直接负责人(自然人受益人经办人应为本人)。信托计划成立后,建信信托及康美药业管理人已通过多种方式多次开展经办人信息采集工作,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信托清偿债权人未提交经办人信息(未提交经办人信息的信托清偿债权人清单见附件一)。为保障受益人权益的实现,对于截至目前尚未提交经办人信息的信托清偿债权人,请尽快填写附件二并反馈至建信信托邮箱。

二、受益人信息录入和登记

根据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信托计划受益人应接受并配合受托人完成受益人信息登记,如实提供真实、完整和无误的信息和资料。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信托清偿债权人未配合建信信托完成受益人信息录入及登记程序,导致受托人无法对其进行利益分配。为保障受益人权益,对于截至目前尚未完成信息录入的信托清偿债权人,请尽快根据建信信托发送的“关于开展彩蝶7号信托计划受益人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邮件的流程要求完成受益人信息录入。如未收到建信信托“关于开展彩蝶7号信托计划受益人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邮件,请及时联系建信信托。

三、关于信息披露及信托受益权份额提存等事项的特别提示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建信信托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组织召开受益人大会、为受益人提供信息披露等服务。其中,未提交经办人信息将导致建信信托无法将受益人大会通知及相关披露文件有效传达至相应的信托清偿债权人,从而导致信托清偿债权人的相关权益无法实现。

根据重整计划及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20211229日)满三年内(即20241229日前),受益人身份未确定或未完成受益人信息录入和登记的信托清偿债权人,其信托受益权份额应分配的信托利益提存于信托专户,待其身份确定及完成受益人信息登记等相关手续后进行分配。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20211229日)满三年,受益人身份不确定或未配合受托人完成受益人信息登记的信托清偿债权人,其信托受益权份额和信托利益由提存主体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安排。

 

建信信托联系方式:

1、邮箱:caidie7hao@ccbtrust.com.cn

2、电话:400-64-955332进入彩蝶系列产品咨询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附件2:受益人经办人信息采集表.xlsx 下载
附件1:未提交经办人信息的信托清偿债权人清单.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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