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10-25 公 开 人:武汉吉晨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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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

2024吉晨破管字第10

各位武汉吉晨设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人:

2024829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0111破申23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吉晨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晨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2024)鄂0111破26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为吉晨公司管理人

20241016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刊登公告,通知吉晨公司的债权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武汉吉晨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若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通知不构成管理人对于所申报债权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合法性的确认,也不视为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的重新确认。

债权申报前,可以通过微信、百度网盘客户端等软件,扫描本通知中的二维码,下载债权申报须知、虚假申报法律风险提示、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申报表、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文件。

 

武汉吉晨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25


附件:

1、公告

2、民事裁定书、决定书

3、债权申报指引

4、债权申报材料


附件

1武汉吉晨设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4吉晨申报材料.docx 下载
3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2吉晨裁定书、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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