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申报、债务清偿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债权申报、债务清偿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27 公 开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信亿联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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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信亿联教育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关于债权申报、债务清偿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41227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杨少玲申请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信亿联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120日指定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信亿联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承办人为梁宇斌(负责人)、杨晓恩。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及法院要求,就债权申报、债务清偿、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的公告事项

(一)债权人或合同权利人行权途径

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含重整、和解及清算)以后,债权申报是债权人或合同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必经程序,根据法律规定,未依法向管理人完成申报手续的债权人不得行使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务人不得在破产清算程序之外对任何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违者承担法律责任。

(二)债权申报时限

债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33日(鉴于债权申报、审查、确认需要较长的工作周期,请尽量于20252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的,应缴纳申报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且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申报人务必按要求尽量提供完整资料,资料不齐的,管理人将进一步对债权进行核实,核实期间不视为已完成申报。管理人收到公告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如逾期申报的还需预缴债权审查费用)之日视为完成债权申报的日期,在指定期限内仍不能补齐资料的不利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三)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

管理人现场接待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7号绿地中心T343层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管理人联系方式(微信同号):梁宇斌律师13380520087、杨晓恩律师19260612908。现场申报债权采取申报预约制度。申报前需添加管理人微信号进行预约。

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准备证据材料原件供管理人现场核对。证据原件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收回。因鉴定等特殊需要收取原件的须要求管理人出具收条,无收条的视为管理人未收取原件。

2、邮寄申报。

债权人可通过中国邮政EMS投递(管理人不接收中国邮政之外的其他快递)债权申报资料。债权人邮寄资料申报债权的,须将债权申报资料邮寄至管理人日常事务联系人,并将证据资料原件电子版(包含word文字版)发送至管理人联系人邮箱(邮箱账号:38042960@qq.com942256564@qq.com),发送后请务必电话或短信告知管理人。收件人:梁宇斌、杨晓恩,收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7号绿地中心T343层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梁宇斌13380520087,杨晓恩19260612908

3、网上申报

PC 端债权申报网址:https://tdh.pcgl.com.cn/,手机端

 

债权申报:

          

为提高清算工作效率,建议通过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操作流程见《债权人线上申报操作手册》。

(四)申报须提供的材料

申报人除须提交债权(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合同(书面合同、履行凭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关系成立的基础材料外,根据申报主体不同,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申报人。提供营业执照(含事业单位证书、法人申报证或其他证明主体依法设立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申报债权或参加债权人会议外,还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申报债权或出席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提交载明代为申报债权或代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内容的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人员出席的还须提供事务所公函和代理人工作证件。

2.自然人申报人。提供个人合法证件(含内地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护照等合法证件),除本人亲自申报债权或参加债权人会议外,还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申报债权或出席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提交载明“代为申报债权或代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内容的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人员出席的还须提供事务所公函和代理人工作证件。

(五)现场申报的流程安排

1.预约取号。债权人申报债权前请添加管理人微信取号。年老者因操作不便,可发送手机短信预约。

2.身份核验。债权人需在管理人工作人员处进行来访登记、核验身份证件。

3.债权申报。管理人按申报人员预约顺序及到场顺序接受申报。在确定的时限内无法当天完成申报的,可另行预约申报时间,或者变更申报方式。破坏申报秩序者,管理人工作人员予以劝阻,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管理人可书面决定对该申报进行延后申报/审查。且在确定的延后申报期限届满前不予接待,未通过审查的债权在确认前不得行使权利。对于扰乱申报秩序被司法处理而导致申报逾期的责任由该申报人自行承担。

(六)特别提示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统一止息日为20241227日)。若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遇到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或添加管理人微信号进行咨询。管理人联系方式(微信同号):梁宇斌13380520087、杨晓恩19260612908)、固定电话0757-83903037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事项

(一)召开时间及地点

根据法院公告,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311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第十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其他注意事项

依法完成债权申报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债务清偿的公告事项

(一)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破产清算申请后(即20241227日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信亿联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信亿联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信亿联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履行以下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四、相关材料的附件

本案的相关法院文书及债权申报的相关文书模板作为本公告附件,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及下载。

(一)相关法院文书

 

 

 

 

(二)债权申报的相关文书模板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信亿联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23


附件

1.受理裁定.pdf 下载
4.合议庭成员通知书.pdf 下载
关于债权申报、债务清偿、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pdf 下载
3.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2.受理公告.pdf 下载
10-债权人线上申报操作手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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