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帕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公示

关于南通帕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10-24 公 开 人:南通帕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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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85日作出(2024)苏0691强清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通帕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85日作出(2024)苏0691强清49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根据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无参保记录证明,清算组初步确认,南通帕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为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118日。

南通帕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职工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118日,对本公示所记载的职工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要求清算组更正。清算组不更正的,相关职工可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电话:李律师:13485115619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虹桥路1号文峰城市广场6号楼22层,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李律师收。

邮编:226000

特此公示。

南通帕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O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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