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九天物流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的再次通知

宜宾九天物流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的再次通知

公开时间:2022-05-10 公 开 人:杨宗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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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

宜宾九天物流有限公司债权人:

宜宾九天物流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债务人宜宾九天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于20211213日作出(20211528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宜宾九天物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11528破申4之三(决定书》,指定四川晏州律师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宜宾九天物流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的公告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索件信息网”发布并在宜宾九天物流有限公司及法院进行张贴,你/你单位应于 202221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已于 20211214日起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但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你/你单位仍未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要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为顺利推进破产重整程序,请你/你单位抓紧时间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电话:18224298744,联系人叶凌岚律师,后附《债权申报须知》),未申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你/你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宜宾九天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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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物流破产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债权申报资料.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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