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富邦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财务等高级管理人员)

中山市富邦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财务等高级管理人员)

公开时间:2025-08-13 公 开 人:中山市富邦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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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

2025)富邦破管字第10号

中山市富邦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财务等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7月30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2072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王义等184人对中山市富邦家具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8月8日作出(2025)粤2072破6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为中山市富邦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应履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等职责。管理人已登报刊登公告通知富邦公司相关清算义务人限期移交富邦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通知书

现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你们作出书面通知,内容如下:

一、按照本通知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向管理人移交你们持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债务人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实物财产及其权利凭证;

(二)债务人的现金、有价证券、银行账户印鉴、银行票据;

(三)债务人的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四)债务人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海关报关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及其他印章;

(五)债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外汇登记证、海关登记证明、经营资质文件等与债务人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

(六)债务人的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账簿及债务人审计、评估等资料;

(七)债务人的批准设立文件、章程、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债务人内部会议记录等档案文件;

(八)债务人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件资料;

(九)债务人诉讼、仲裁案件及其案件材料;

(十)债务人的人事档案文件;

(十一)债务人的电脑数据和授权密码及相应控制权限的硬件介质,电子银行授权密码和相应硬件介质;

(十二)不属于债务人所有但由债务人占有或者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十三)债务人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十四)债务人的其他重要资料。

 

二、在向管理人移交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以下情况:

(一)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情况、资金账户情况等);

(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情况(列明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债权债务数额、有无担保、债权债务形成时间、被催讨情况和催讨偿还情况);

(三)债务人的职工情况(列明职工名字、工作年限、工资、社会保险等基本情况及安置补偿方案);

(四)债务人的股东或出资人的出资情况,以及是否有存在侵占债务人财产的行为;

(五)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债务人财产的行为;

(六)债务人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情况、业务情况;

(七)有关债务人的未结诉讼、仲裁以及未执行完毕的案件情况;

(八)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的财产转让行为、提供担保行为、债务清偿行为、放弃债权行为;

(九)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查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本通知项下的移交时间定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具体时间请至少提前1日与管理人联系确认)移交地点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东方商贸大厦301室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即管理人的办公场所),联系人梁小凤律师、梁绮岚律师

四、自富邦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截至移交日期间,你们应停止使用富邦公司全部印章,若有擅自使用行为均视为无效。

五、若你们未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本通知要求履行相应义务的,管理人将公告遗失富邦公司的公章、财务章等全部印章以及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并且声明作废。同时,管理人将向人民法院如实汇报,届时人民法院可能对你们采取相应的民事制裁措施;若因你们怠于履行义务给债务人、债权人或管理人造成损失的,你们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敬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公司主要人员各自签名确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司主要人员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确认书(参见附件三)各一份。

 

七、对于任何需要向管理人反馈的情况,请采用书面方式,并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东方商贸大厦301室

收件单位: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梁小凤律师(联系电话:13416059880);

梁绮岚律师(联系电话:13246002200)。

特此通知

 

中山市富邦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8月11日      


附件

富邦家具公告(2025)粤2072破6号.pdf 下载
富邦家具决定书(2025)粤2072破6号.pdf 下载
富邦授权委托书、公司主要人员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确认书.docx 下载
富邦家具通知书破产清算案(2025)粤2072破6号.pdf 下载
富邦家具民事裁定书(2025)粤2072破申20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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