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资格竞价公告

重整资格竞价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10 公 开 人: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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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公告

(第次)

 

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至2025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威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重整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招募海威公司重整投资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因此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属于管理人依法发起公开招募投资人的行为。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竞价介绍》及附件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价资质、委托竞价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特别说明:即使在本次竞价中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若后续未能在法律规定的重整期限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仍将面临重整失败的风险。如重整失败且竞得人无过错的,竞得人已付款项可全额无息退还(阿里平台收取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费用)。

4.本次重整涉及的资产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资产可能存在的显性和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用途、新旧程度、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是否可继续使用、是否具有价值等)由竞价人自行核实、承担风险,竞价人参与重整竞价则视为认同所有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重整资产数量的误差、品质的差异、实物的缺损等情况和其他瑕疵均不影响本次重整的价格

5.竞价人应事先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对接,重整投资后拟开展的经营事项是否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准入条件,风险由竞价人自行考虑。

6.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竞价人参考,不能作为竞价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担责任。对于管理人未知的、未披露的、潜在的及或有的瑕疵、风险,各竞价人应当自行进行尽职调查。竞价人决定参与海威公司重整投资人竞价前,应对海威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理解海威公司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承担所有风险和瑕疵。

7.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价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建议竞价人至少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参与竞拍。

8.竞价人在淘宝网阿里重整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竞价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9.管理人根据本次竞价招募重整投资意向人提出重整申请,为了提高债权人受偿比例而实施的公开招募行为。对本竞价标的权属和竞价行为有疑问的,请于2025年11月1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吴律师18252636770)。

二、竞价标的简介

1.竞价标的: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以报价最高者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一旦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将在重整计划批准生效后,竞价款作为重整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务(含暂缓认定债权预留份额),重整投资人将按照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海威公司100%股权及对应资产的实际控制权。

2.重整投资人权益:即依照经法院批准生效的重整计划成为海威公司新股东,获得海威公司100%股权及对应资产的实际控制权,对应资产包括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评估价值(万元)

备注

1

有证房屋

平方米

4653.61

766.32

 

2

无证房屋

平方米

1397.62

114.78

 

3

土地

平方米

14400.24

590.41

 

4

附属设施

67

209.47

 

5

机器设备

26

634.02

 

6

电子设备/办公家具

109

20.086

 

7

港口经营许可

 

 

/

已过期

合计

 

 

2335.086

 

最终资产现状为准。

3.本次竞价以报价最高竞价人确定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待《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即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以受让现有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从而整体取得本次竞价中约定资产的控制权,海威公司资产详见《竞价介绍》及附件。海威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为零,在海威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后,海威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支付相应重整成交款为重整对价,其承担负债规模总额即为重整成交价,无需为此另行向原股东支付任何对价。

4.海威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003983126790

法定代表人

卞保栾

登记机关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资本

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4-07-2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14-07-24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城北物流园区兴丰东路南侧、五号码头西侧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威公司拥有多项房屋建筑物所有权、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机器设备等资产,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为提高破产债权清偿比例和使用价值,拟就现有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重整,具体拟处置资产情况详见《竞价介绍》及附件。

三、竞价起拍价、保证金、增加幅度

1.起拍价:2335.086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2.保证金:100万元;

3.增价幅度:10万元

四、咨询看样

本次拍卖由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任经理自行联系具体事宜,联系电话:任经理17768628220。

五、竞价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价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竞价成功后,竞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签署《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无委托手续的,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行为。

3.委托竞价、联合竞价、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价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在网络重整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无相关手续的,竞拍行为视为竞拍人自己的行为。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价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至2025年11月10日,暂无第三人提交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价的,应于2025年11月18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价,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价的,与其他竞价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价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价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委托竞买及其他特殊竞买的手续办理

1.竞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价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2025年11月18日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须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竞买成功后,竞价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无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有联合竞买、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买等特殊情况,均应在2025年11月18日前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在网络拍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无相关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竞拍行为视为竞拍人自己的行为,由竞拍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价方式

海威公司”100%股权对应资产作价2335.086万元作为重整投资底价在竞拍期限内以最高价竞得者取得“海威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九、重整延时

本次重整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重整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需管理人配合管理人会积极配合,如涉及相应税、费按相应主体各自承担,重整投资额不包括税费及其他费用。竞价人在竞价前可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其他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竞价人自行处理,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竞价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价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管理人不承担过户等一切责任。

十一、保证金、余款支付

1.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价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重整成交后,竞价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价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价人支付相应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重整余款应按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通过的《重整计划》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高新区支行

账号:646446702

5.竞价人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之日起三日内,淘宝平台出具重整投资款0.5%软件服务费1%的综合服务费订单,竞价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若最终无法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上述服务费不予退还。管理人不承担服务费及重整投资人其他经济损失。

6.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后,竞价人未按人民法院裁定通过《重整计划》缴纳余款或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重整投资人义务的,视作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竞价,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的破产财产。

7.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价人,请慎重考虑竞买。未按人民法院裁定通过《重整计划》缴纳余款,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8.海威公司重整因标的物本身价值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价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如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

1.签署《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意向竞价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竞价开始后,竞价期限内出价最高者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竞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管理人处签署《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重整投资协议书》以管理人提供的模版为准,详见附件,意向竞价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对重整投资协议书各项条款的接受和认可,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重整投资协议书》。如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重整投资协议书》或未能按照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履行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且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拍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拍价款低于竞拍价款的差价、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破产债权等。

2.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后,《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且竞得人依约按时足额支付完毕全部竞价款后,竞得人方可最终成为海威公司重整投资人。《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若后续未能在法律规定的重整期限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获法院裁定强制批准或重整计划未获法院裁定批准,仍将面临重整失败的风险。如重整失败且重整投资意向人无过错的,重整投资意向人已付款项可全额无息退还。

3.支付竞价成交款、办理股权交割。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的,竞得人按照本公告及《重整计划(草案)》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成交款后,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由海威公司及管理人配合重整投资人办理股权交割手续。

4.本拍品交付为重整投资意向人受让现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从而整体取得本次竞价中约定资产的控制权。股权变更是否有限制等相关事宜请竞价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由重整投资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

、特别提醒及瑕疵披露

1.本次重整基于确定海威公司重整投资人为目的,故本次重整并非常规意义上的资产重整。故请竞价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重整之《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竞价介绍》及附件,了解全部内容。因竞价人未阅读、了解《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竞价介绍》及附件进行竞价,造成竞价人或他人损失的,该损失由该竞价人承担。

竞价人竞价成功后即获得海威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确定为重整投资意向人,必须以海威公司重整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海威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参与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故竞价人除对竞价标的物进行实地看样外,仍需重视对海威公司企业破产重整情况及后续经营活动中所遇到的所有困难和问题,自行向发改、规划、环保、国土、水电、供电等相关部门及当地园区、村委咨询。海威公司土地利用情况、地块污染情况、土地规划情况做好尽调,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海威公司最终能否实现重整,需以海威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能否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及法院裁定批准为前提。

2.海威公司100%股权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重整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及人民法院对重整后投资人获得的股权和资产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请竞价人自行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

3.在本次竞价结束、竞价人支付全额价款后,且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后,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按《重整计划》规定办理海威公司100%股权交割手续。因此,请竞价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关于竞价资格、股权变更登记、实物交付的条件和税、费承担。

4.重整范围内的部分房屋为无证房产的,将来能否办理登记、及可能面临的其他事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无证被责令拆除、罚款或因无证影响补偿等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5.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执行期内承担的负债规模总额以重整成交价为限,但存在未申报债权人向重整后的海威公司主张权利的可能,存在股权变更及变更费用的风险及税、费风险,存在其他可能的隐性风险。

6.因海威公司不能清偿银行到期债务导致其存在不良银行信用记录。该记录或将在海威公司重整后若干时期内仍存在,且影响其向银行正常融资及经营活动

7.现场5号码头港池水面80x25米合计3亩为海威沥青公司向海陵区森北社区居民委员会租赁使用,租期从2016年5月6日起至2026年5月5日止,原有部分未缴租金及后续水面使用和租赁事宜由竞买人与所在社区集体自行协商解决,与管理人无涉。

8.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价人成功竞得重整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价人姓名、网拍竞价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非《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

9.在重整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竞价介绍》及附件。

1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吴律师18252636770

 目咨询电 话:任经理17768628220

 宝技术咨 询:400-822-2870

 

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须知

(第次)

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至2025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进行公开招募,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价人:

一、本《竞价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重整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重整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重整活动的竞价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竞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价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到管理人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在开拍前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竞价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竞价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价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竞价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2025年11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价成功后,须由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管理人处签订《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办理相应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价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重整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管理人对重整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重整前必须仔细审查重整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重整人不作担保),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市场价值,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资产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重整招募所涉及的海威公司资产以现场移交时的实物状况为准,不动产登记情况以房产证及土地证为准、其他情况以不动产登记载明的事项为准。同时,管理人对海威公司的房屋建筑外观、主体质量问题、结构布局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以及土地使用权性质的变更等与资产有关的事项不作担保,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重整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竞人竞拍成功后,获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为重整投资意向人。重整投资意向人须以重整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海威公司重整,并按《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重整投资协议书》、《重整计划》的规定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

八、对股权变更手续、股东身份资格等情况,请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竞价人逾期未支付重整余款或因竞价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可提请重新重整。重整成交后竞价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重整时,原竞价人不得参加竞价,自行参加竞价又成交的,竞价行为无效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竞价人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认可后,应按规定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竞价人逾期不接受、不办理的,应承担重整资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同时承担因逾期而产生费用。股权能否办理变更登记及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请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变更手续及相应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负,重整人不作股权变更的任何承诺,股权变更涉及的一切费用由竞价人承担。

十一、本次重整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重整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也不含竞价人在重整标的物变更登记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办理股权变更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或补交的所有税、费,按相应主体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包括水、电等欠费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竞价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二、竞价人可根据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进行股权变更,相关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配合。如有法院查封或其他限制情形的,会导致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

十三、参加竞价的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重整开始前中止重整或撤回重整。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重整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重整,管理人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竞价人在重整竞价前如实向重整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管理人联系,对接后续事宜。上述地址即视为竞价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竞价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无法送达的则视为送达,竞价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吴律师18252636770

项目 咨询电 话:任经理17768628220

 宝技术咨 询:400-822-2870

 

 

 

江苏海威沥青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海威沥青重整裁定书.pdf 下载
重整投资协议 20251110.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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