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上海锦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锦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百分之四十一股权,按现状拍卖

关于拍卖上海锦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锦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百分之四十一股权,按现状拍卖

公开时间:2024-08-07 公 开 人:上海锦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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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须知

上海锦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12日10时至2024年9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锦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如下:

上海锦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财产:河南锦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41%股权,按现状拍卖

四、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股权过户登记的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管理人和辅拍单位不做股权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股权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如买受人最终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管理人有权撤销本次拍卖。

七、本次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未能在7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并依照本文件及相关拍卖公告追究其违约责任,管理人同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八、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由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后续可能发生的所有相关不利后果。

九、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资质的要求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十、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有关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3917592019(陶先生)、15618121233(万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

 

 

上海锦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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