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鑫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北京鑫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9 公 开 人:北京鑫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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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1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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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鑫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202410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申11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华运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鑫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农源公司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117日作出(2024)京01563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鑫农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履行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各项职责。

为顺利推进鑫农源公司重整工作,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重整投资人的招募,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鑫农源公司于20031022日经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良实家园1-3号楼1A12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9755259723E,法定代表人为王大鹏;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家居装饰;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广告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的开发、销售;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东及注册资本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档案载明的信息,鑫农源公司股东2名,分别为法人股东北京刚乾腾旭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7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法人股东青岛华韵宏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根据公开查询的信息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的鑫农源公司的工商详档,鑫农源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均已实缴。

二、资产负债情况

(一)账面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鑫农源公司资产负债表,鑫农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229,732.6万元,负债总额259,221.43万元,账面资产负债率112.84%

(二)管理人初步调查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鑫农源公司主要资产为坐落在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636幢房产(在建),目前已经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建设。鑫农源公司的主要资产均无抵押登记。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显示,职工债权约为319.55万元(不含暂缓确认),其他债权金额约为102.24亿元(不含暂缓确认)。

鑫农源公司最终资产、负债情况以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及评估报告结果、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声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投资能力,具备充足、合法的自有资金,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牵头投资人应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联合体成员均应严格履行所提交的投资方案确定的责任与义务,若违反投资方案确定的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时明确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鑫农源公司控制权。联合体报名的,牵头投资人需明确其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鑫农源公司控制权,明确各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

(五)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拟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于2025613日(星期五)12:00前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电子版(PDF版)发送到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xnygscz@163.com,并寄出或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结束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8号美丽亚洲假日花园西门进入58栋别墅三层

联系人:张律师、孔律师

联系电话:1580431688713621244890

2.意向投资人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印章。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意向书(盖章,见附件1)。

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人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股权结构、业务类型、财务状况、投资资金来源及相关资信证明;如联合其他投资人报名的,需要介绍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盖章)。

(3)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参与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谈判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前述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自然人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捺印;参与谈判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前述文件均需自然人签名并捺印)。

(4)投资决策文件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参与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意向投资人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投资的决议文件原件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报名承诺函(见附件4

(6)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7)意向投资人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特别说明: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及要求,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核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上述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与重整方案提交     

1.意向投资人收到管理人审核通过的结果通知后可以在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等相关文件后对鑫农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和鑫农源公司将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配合; 

2.尽职调查与重整方案提交的期限为7日,自管理人通知投资人资格审核结果之日起计算;    

3.意向投资人应在上述第2项中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重整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权益调整方案、投资初步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资金支付节点、重整方案(包括债权清偿、运营管理方案以及重整失败的相应安排等内容)等。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管理人在收到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分别与意向投资人就其重整投资方案的细节等进行沟通、磋商。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招募的入选投资金额设最低限,即重整投资金额不得低于2.3071亿元人民币,投资人该等投资金额仅指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向各类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资金,不包含重整过程中完成对36幢房产(在建)工程续建所需资金以及经营所需投入的其他资金、涉及各种证照办理、变更、资产权属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由破产企业或投资人负担的税、费等。

4.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重整方案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重整方案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     

对于未最终中选的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本金;对于中选的投资人,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管理人有权要求中选投资人在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基础上,补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增信措施,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履约保证金将自动抵扣投资价款。      

管理人账户:

户名:北京鑫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321790100100072896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选

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将与第一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选,确定最终中选投资人,具体程序由管理人另行确定。

(五)重整投资余款支付

中选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投资人应在管理人通知的时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裁定批准后,中选投资人应按照重整计划的约定支付投资余款。如未按期全额支付尾款的,视为重整投资人毁约,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有关鑫农源公司的信息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经营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的,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保密承诺函》。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仍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三)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效力,只作投资参考使用。

(四)若本次招募有一名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报名且足额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组织评选(具体程序另行确定)。

(五)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管理人有权决定延长、撤回、中止或者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适时予以公告。

(七)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案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特此公告。

 

北京鑫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六月

 

 

附件1:报名意向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报名承诺函

附件5:保密承诺函

 

 


附件

鑫农源公司投资人第二次招募报名材料等附件-定.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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