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苍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连云港市苍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2-09-14 公 开 人:连云港市苍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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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苍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连云港市苍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22815,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院作出(2022)苏0706破申1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云港市苍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815日作出(2022)苏070664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担任连云港市苍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连云港市苍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目前已经没有在册职工。截至2022815日,尚欠1名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45430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2930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连云港市苍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914

 

 

 

 

 

附:1.连云港市苍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 管理人联系方式:于慧龙律师1893660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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