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青田旅游产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三亚青田旅游产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8小时前 公 开 人:三亚青田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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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罗律师 联系方式: 15595905648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1-1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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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青田旅游产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年9月23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亚中院”)对三亚青田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青田”)预重整申请予以备案登记。2026年10月9日,债权人协商一致推荐北京金杜(海口)律师事务所担任三亚青田预重整一案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三亚中院报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备案。

为保障预重整程序的公开透明,维护债务人及其债权人、职工等各方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预重整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旨在引入具备雄厚资金实力、强大资源整合能力和困境企业重整投资经验的投资人,盘活存量资产,一揽子化解债务人风险。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及报名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除参考本公告外,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保证金、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在本次招募期间,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充分配合;

5.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充分知悉并自行评估上述事项以及重整(含预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政策、市场、法律等各项风险。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公告内容无异议,自愿接受本公告的约束并同意承担相应风险;

6.本次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债务人的重整程序。除有特殊情况外,债务人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预重整阶段选定的意向投资人即成为重整投资人,应按照预重整阶段所签投资相关协议、投资方案、预重整方案(预案)以及重整阶段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等,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7.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

(二)报名条件

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为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均需符合前述主体资格要求。

2.联合体投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一般最多为三个意向投资人,且每个意向投资人仅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以联合体身份报名的,应明确牵头投资人及各成员的角色、分工和职责,并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对投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函。

3.资金实力。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与债务人重整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能力,投资资金来源确定且合法合规,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若为联合体报名的,至少一名成员应符合本条件。

4.决策能力。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并能够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尽职调查、方案提交、协议签署及投资款项支付等全部程序。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三亚青田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金及产业支持等,化解三亚青田风险,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等合法权益;全面优化三亚青田的资产和负债结构,有效整合资源,最终打造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优质公司。

三、债务人概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三亚青田成立于2010年4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552767090D,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骆三峰,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铁炉港路西侧海棠湾壹号项目(一期)接待中心1层,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旅游产业开发、经营,体育休闲俱乐部开发、经营,旅游配套项目及相关产业开发、经营。

(二)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三亚青田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约为66.83亿元,主要为土地、自持物业、长期股权投资等,负债总额约为105.4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57.76%。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2026年11月12日18:00)内。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意向投资人应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叁份),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报名邮件请注明“意向投资人报名”)。

报名地址:三亚市佳园路融创中心售楼处;

联系人:罗律师、杜律师;

联系电话:1559590564813278911278

(工作日9:3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syqtglr@163.com。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承诺函(见附件1)及投资人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业绩情况、资产负债、产业经验等信息;若为联合体的,需介绍各自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

(2)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见附件3)、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见附件4);

(3)意向投资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4)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证明,附资信证明、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银行存款证明等),以证明具有与债务人重整规模相适应的投资实力;

(5)意向投资人的开发运营能力及业绩证明(如有,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文旅项目等开发运营业绩及相关资质证明);

(6)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7)联合体承诺函(见附件6)。

注: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叁份,并加盖投资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每一成员均需在提交的文件上加盖公章。

(二)初步筛选

临时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经形式审查如需补正相关资料的,意向投资人应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内补正。经形式审查通过的,临时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中所确定的电子邮箱发送审核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不计息,账户信息将随审核结果通知一并告知),未在前述期限内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招募。

(三)尽职调查

形式审查通过并在指定期限内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是否开展尽职调查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无论是否开展尽职调查,均视为意向投资人已详尽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及项目现状,自愿按照现状参与重整,并同意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根据各意向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临时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尽职调查工作时限。

(四)投资方案提交

意向投资人应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交切实可行的预重整投资方案。

(五)遴选投资人

1.临时管理人将在三亚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组建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意向投资人中择优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2.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的,经评审小组审查确认其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并报三亚中院批准后,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

3.如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的,评审小组将从重整投资资金规模及支付方式与期限、债务清偿方案、项目续建开发方案、经营方案等方面进行择优比选,比选出的最优方案报三亚中院批准后,确定对应意向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投资协议

临时管理人将在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组织相关方在合理期限内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

(七)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在支付保证金之后、确定预重整投资人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放弃预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临时管理人将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后,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预重整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

若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且支付保证金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有联合体成员退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满足前述保证金退还条件外,临时管理人不退还联合体已支付的保证金,退出成员的保证金处理,由联合体各成员自行协商。

(八)联合体成员的调整

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前,联合体可自行根据需要调整成员结构,调整后的联合体需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未按照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联合体牵头投资人退出投资人联合体的,视为联合体投资人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

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后,投资人联合体需要调整成员结构的,需提前取得临时管理人同意。未经临时管理人同意自行调整成员结构的,视为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诚欢迎各界投资人报名参加!

特此公告。

三亚青田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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