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6-04-20 公 开 人:福建省福鼎市水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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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各债权人:

2026年3月24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09破申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福建省福鼎市水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由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同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福建麦博(宁德)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福鼎市水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特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2026年5月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可邮寄申报,管理人收件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502室,联系电话:袁乐衍15059373333、林金玉15160117596),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一次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债权申报书;

4.申报债权的证据(如裁判文书、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5.《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三、福建省福鼎市水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5月27日下午16时30分在福鼎市人民法院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会议室召开。

特此通知。

 

福建省福鼎市水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20日

 

附:1.送达回证;

2.债权申报须知;

3.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4.债权申报登记表;

5.债权申报书;

6.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授权委托书;

9.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10.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11.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管理人邮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502室,联系电话:袁乐衍15059373333、林金玉15160117596,邮编:3521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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