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海宇新能源有新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淮安海宇新能源有新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4 浏览次数:4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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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预重整

2025海宇预重整字第4

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113日,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宇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淮阴法院)申请海宇公司重整。淮阴法院经审查后,于20251112日作出(2025)苏0804破申49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决定对海宇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江苏三法(淮安)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为了保证预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债权的期间: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当在20251213日前完成债权申报。

二、申报债权的范围:

1.预重整期间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有权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5.合同当事人可以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6.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9.未到期债权,可提前进行申报,但应同时注明到期日。

10.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债权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

1.债权申报表;

2.证据材料及其利息、违约金等的计算明细;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8.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

备注:上述书面材料,均需加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印章;

(二)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1.债权申报表;

2.证据材料及其利息、违约金等的计算明细;

3.债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

5.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备注:上述材料中的债权申报表、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债权申报人的亲笔签名。

四、申报债权需注意的问题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1.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参照破产法的规定,在预重整期间不得行使相关权利。

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完整地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并应自行留存一份申报资料。

3.债权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时,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供临时管理人核实。

4.参照破产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时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应计算至法院决定对债务人进行预重整的前一日(即20251111日)。

五、债权申报的时间及地点:

债权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债权申报地点:江苏三法(淮安)律师事务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淮安软件创意科技园B1一单元6

联系人:孙开建电话:13912080680

六、临时管理人特别提示:

1.目前淮阴法院系决定对海宇公司进行预重整,最终是否受理海宇公司重整将由淮阴法院根据预重整情况依法审查决定。因此,海宇公司是否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淮阴法院根据预重整情况依法裁定受理海宇公司重整的,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等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破产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淮阴法院裁定受理海宇公司破产重整,对于附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追加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的前一日同时,管理人将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及债务人核查。债权人对海宇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淮阴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2.海宇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12181430分,地点为淮阴法院第三十法庭(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珠江路103号)。如有变化,临时管理人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特此通知

 

淮安海宇公司能源实业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十一十四

 

 

 

 

 

 

 

附件:

1.淮阴法院(2025)苏0804破申49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和决定书复印件各一份

2.债权申报表份;

3.债权申报文件清单一份;

4.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份;

5.授权委托书样本份;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样本份。


附件

受理通知、决定书、公告.pdf 下载
债权申报表等材料.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