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蓝鸽软件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不动产权利申报通知

广州蓝鸽软件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不动产权利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8 浏览次数:1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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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蓝鸽软件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不动产权利申报通知

2026年8月27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粤0111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对广州蓝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鸽软件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担任蓝鸽软件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负责预重整工作。

经初步调查,蓝鸽软件公司名下有白云区太和镇大沥村太和庄东侧BT03043地块,地上目前已建成7栋房屋。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现临时管理人向有关组织和个人告示如下:

   一、申报主体

因包括但不限于买卖、拍卖、租赁、抵押担保、以物抵债、赠与等行为以及其他约定或法定事由而对登记在蓝鸽软件公司名下的不动产享有权利、占有该房屋之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权利人)。

   二、申报期限

权利人应在2026年11月12日17:00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不动产相关权利。申报不动产相关权利的,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利信息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权利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权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权利人委托律师、公司职工或亲属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三、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为现场申报及邮寄申报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1.现场申报:权利人应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5902-07A室(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邮寄申报:权利人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指定收件地址。

   四、法律后果

权利人未在2026年11月12日17:00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不动产相关权利,或已申报不动产相关权利,但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购房尾款、拍卖尾款等),视为权利人放弃对相关不动产的权利主张,相关不动产将纳入债务人财产进行处置。

   五、债权申报

权利人主张对蓝鸽软件公司的债权的,应联系临时管理人按要求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预重整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特此通知。


广州蓝鸽软件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决定书》《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不动产权利登记表》等材料

附件2: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5902-07A室

      联系人:广州蓝鸽软件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电话:15813397419

      邮政编码:510613

      E-mail:dsglr@dsmail.cn

附件

蓝鸽软件-(预重整)决定书.pdf 下载
(蓝鸽软件)附件-不动产权利登记表.pdf 下载
蓝鸽软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