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项目检测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项目检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6 浏览次数:1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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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20日作出(2026)黔01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企城投公司)破产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6)黔0181破3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温企城投公司破产重整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拟公开选聘检测机构为温企城投公司开发建设的“清镇市铁鸡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检测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81053332674W;法定代表人:徐再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红旗路金枫府邸小区2号2-3-4;登记股东: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经营范围:地产开发、房产开发、经营;房屋、设备租赁;市政工程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建材、办公设备、通信器材经营,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旧城改造、新区开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凭前置许可内容及时效经营)。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清镇市红枫大街铁鸡巷,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1万㎡,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6.86万㎡,分为一、二期。

1.一期:商住楼共7栋(7#-13#楼);5栋独栋商业楼(15#、19#-22#楼)及地下停车场,具体如下:

①8#-13#楼住宅建成交付;7#楼未施工。

②独栋商业:20#、21#楼主体结构已封顶;15#楼主体结构框架修建至2层;19#、22#楼内街主体结构建设至4层。独栋商业楼公区连廊钢结构工程完成约40%。

2.二期:有14栋住宅(B1#-B3#、B5#-13#、B16#-B17#楼),幼儿园(B15#楼)及地下室,具体情况如下:

①住宅:B1#-B2#楼主体结构建设至16层;B16#-B17#楼主体框架已封顶;3#、5#-13#楼区域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完成。

②幼儿园:15#楼(幼儿园)主体建设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完成60%。

根据温企城投公司在预重整阶段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中载明,经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初步测算,本项目未完工工程造价264,528,468.32元。本项目项目实际情况以现场勘察核实的情况为准,上述介绍仅供参考。

三、工作内容

1.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本项目未完工工程进行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相应检测报告。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续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水压试验、建筑材料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等项目所需全部检测内容,检测数量以满足验收要求为准;

2.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就检测方面的有关事项进行汇报、解答、接受质询,为有关质量检测问题提供咨询与支持,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等。

四、基本要求及报名材料

(一)基本要求

(1)主体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行业资质: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须涵盖本次检测全部内容),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场地、质量体系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检测能力;

(4)独立性:与本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与本案件无利益关联,能独立、公正开展工作;

(5)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

(6)拟派出的团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应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经验,专业能力能够充分满足工作需要,其中现场工作负责人需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近三年曾主导过工程检测事务;

(7)承诺前期不收费,愿意接受检测费用待重整计划(草案)批准后温企城投公司具有清偿能力时再支付的优先。

(二)报名材料要求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检测工作的意向书(原件),单独提供。意向书中需包含近三年以来,竞选机构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声明以及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的声明;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记录),单独提供;

3.评分表(后附评分表)及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及文件均加盖参选机构公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按照评分标准在自评内容一栏自行填报相关内容,以评分表中的全部项目为目录准备佐证资料,注明对应页码。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及其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有关业绩资料;

(3)项目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等、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参与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同时应包含对工作时间的承诺;

(4)项目报价函(报价包含餐饮、住宿、差旅、税费等);

(5)承诺书。承诺前期不收费,愿意接受检测费用待重整计划(草案)批准后公司具有清偿能力时支付的优先。

五、机构的确定

1.管理人按照相应资质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接收其资料或不参与评审。

2.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参选机构,根据管理人的通知参加评审。管理人根据参选机构实力、业绩、报价进行综合评定,采取综合评分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组织现场评审的,参选机构应围绕本项目检测工作提出针对性方案,就参选机构工作团队、工作方式及具体工作方案等进行现场讲述。评分第一名作为中标机构,第二名、第三名作为备选机构(若有),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3.参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二轮报价,二轮报价为最终的报价,机构应签署报价确认函。管理人根据最终确认报价按照评分规则计算报价得分。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分法,不保证低价中选。

4.报价应为包干价,中标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请有意承接本项目工程检测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在2026年6月3日17:00时前提交报名材料。

2.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8685419241,报名及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红枫街国际迪拜城13栋1层重整工作接待处(以邮寄方式提交资料的,应在上述时间内送达管理人,逾期未送达管理人的,视为未报名)。

3.管理人在报名现场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接收其资料。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个工作日书面异议。

七、其他

1.报名的竞选机构一经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且应于管理人确定为获选机构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2.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管理人的资质要求,或现场面谈时管理人认为竞选机构均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管理人有权不与参选单位中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3.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向管理人联系了解温企城投公司及本项目的初步情况,具体情况以管理人调查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4.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或取消检测工作的,温企城投公司及管理人有权终止本次选聘活动;

5.竞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6.竞选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竞选文件中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

7.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评分表(检测)(1).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