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绿瀚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资产推介

苏州绿瀚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资产推介

发布时间:2026-06-01 浏览次数:6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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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瀚置业有限公司重整

资产推介

为充分发挥苏州绿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瀚置业)名下有效资产价值最大化,尽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现公开推介绿瀚置业资产:

一、公司概况

绿瀚置业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代表人张平昌,注册地址为吴江经济开发区运东大道997号东方海悦花园4幢一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本推介发出之日,绿瀚置业股东为上海东方康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该股权已被司法冻结。

二、实物资产情况

绿瀚置业名下的实物资产主要是位于吴江区(同里镇)庞东路东侧、栅桥路南侧的剩余待开发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用途为住宅,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已开发交付,二期为待继续开发状态。

前述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请各位意向投资人自行查证,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推介所披露的本所有情况仅供参考,不构成对资产权属或预重整资产范围等的任何承诺。

、投资人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重整能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须以一个整体的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条规定条件。

5如投资人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承接投资人权利义务的,需在报名时明确提出,该项目公司/合伙企业须符合招募条件,且投资人须为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如设立的该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未符合招募条件,则须由投资人对项目公司/合伙企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联系方式

本次资产推介面向社会公开,诚邀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若有意前来考察项目、洽谈合作,请联系临时管理人: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4号楼3

联系人:沈律师

电话:13382080317

 

特此公告。

 

苏州绿瀚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

 

 


附件

绿瀚-资产推介公告0521.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