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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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0 浏览次数:18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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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巢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公告

2024923日,重庆巢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丰公司”)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预重整申请资料,法院对巢丰公司开展预重整工作及聘请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请我单位的债权人在20241031前,向我单位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FFC1919021903邮政编码:401147;联系人:李哲伟;联系电话:1778369933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将无法依照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在预重整程序期间行使权利。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重庆巢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O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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