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南海世洁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继续履行南海新天地项目购房合同的公告

威海南海世洁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继续履行南海新天地项目购房合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6 浏览次数:3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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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南海世洁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继续履行南海新天地项目购房合同公告

2025)世洁临管字3号

尊敬的南海新天地项目购房业主:

开发企业威海南海世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洁置业”)投资开发的“南海新天地”(正式地“蔚蓝国际”)项目房产(“商铺/公寓”的统称),因受到疫情及资金链断裂等影响致使该项目停工至今。为寻找投资人复工建设、交付房产,世洁置业向文登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预重整备案登记。文登区人民法院依法2025年4月2日出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决定对世洁公司预重整申请推荐的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和文登英达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共同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进行备案登记。

为保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管理人及时梳理购房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蔚蓝国公寓(商业街)定购协议书》、《商品房销售合同(预售)》等)、专项审计购房业主情况,并通过购房业主微信群、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通知购房业主依法行使权利(即选择继续购房暨申报逾期交房违约金,或者不选择继续购房暨申报债权)。经核查,截至目前,尚有93套房产的业主仍没有联系管理人行使权利,其中47套房产已交全款,2套房产已交购房款占比超过50%(含50%)但不到100%,剩余44套房产已交购房款占比不到40%。

由于申报债权截止日期已过去一个月,而上述93套房产的业主迟迟未行使申报权利,为了不影响预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世洁置业及管理人根据业主交款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决定上述47套已交全款房产及2套已交购房款占比超过50%房产的购房合同(业主清单详见附件1)按继续履行认定,对上述44套已交购房款占比不到40%房产的购房合同(业主清单详见附件2)按解除合同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世洁置业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业主有权利同意该决定,也有权利拒绝接受该决定,如果拒绝,业主有权就购房损失向世洁置业申报债权;世洁置业与管理人决定解除购房合同的,业主有权利就购房损失向世洁置业申报债权。

为依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1.如您不同意世洁置业与管理人的上述关于购房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的决定结果,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将视为同意上述决定结果。

2. 如您选择继续购房,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填写附件3《继续购买威海南海世洁置业有限公司南海新天地项目房产的购房业主申请表》并提交至管理人;如您选择不继续购房,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填写附件4《不继续购买威海南海世洁置业有限公司南海新天地房产的购房业主债权申报表》并提交至管理人。

特别提醒:结合本项目购房情况:(1)如果选择继续购房,世洁置业会按照法院裁定批准的《(预)重整计划/方案》规定向业主交付房产;(2)如果选择解除购房合同、不继续购房,则这部分业主有权就已交购房款及利息等损失申报债权,根据法律规定,该部分业主很有可能无法被认定为“消费型购房人”,也就是说业主申报的债权很有可能无法被认定为“消费型购房者优先权”(即作为普通债权依法排后于工程款优先债权、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等优先类债权依法获得清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该部分业主的债权极有可能无法全额实现清偿,并且实现清偿的方式并非现金而是项目续建完成的房产,具体清偿比例、时间及方式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预)重整计划/方案》规定为准!

3.请您按照本公告内容积极行使权利,否则,将由您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如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联系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17561513721

威海南海世洁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65

 

 

 

附:1、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47套+2套房产清单

2、管理人决定不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44套房产清单

3、《继续购买威海南海世洁置业有限公司南海新天地项目房产的购房业主申请表》

4、《不继续购买威海南海世洁置业有限公司南海新天地房产的购房业主债权申报表》


附件

威海南海世洁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继续履行南海新天地项目购房合同的公告.pdf 下载
附件2.pdf 下载
附件4.pdf 下载
附件1.pdf 下载
附件3.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