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公告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6 浏览次数:30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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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624日作出(2024)豫10破预1号《通知书》,决定对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481日确定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一、关于债权申报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4919日前,通过邮寄或线下递交方式向辅助机构申报债权。申报前需仔细阅读附件二《债权申报须知》,按要求填写附件三的《债权申报文件》并加盖公章或捺印,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继续申报,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预重整期间的听证、磋商、表决等事项。

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4624日,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大盛微电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的辅助机构、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的审定意见与破产重整程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所申报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等止息日计算,由管理人依法追加计算利息至正式重整受理日。

二、关于债权人会议

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集、召开事宜,由辅助机构根据重整程序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债权申报地址及方式

债权申报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长庆街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307

债权申报联系人:霍老师、田老师

联系电话:1763473589817516973007

 

特此公告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85

 

 

附件一:备案通知书

附件二:债权申报须知

附件三:债权申报文件

 


附件

附件三.docx 下载
附件二: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附件一:(2024)豫10破预2号.pdf 下载
附件一:(2024)豫10破预1号.jpg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