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宏大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栖霞宏大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发布时间:2023-12-06 浏览次数:85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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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债权人:

2023年112日,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依据崔靖涛、史永强、姜晓临的申请,裁定受理栖霞宏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置业”)预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1128发布《公告》,指定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现临时管理人宏大置业预重整案债权申报程序及相关信息予以告知。

    一、债权申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预重整时对宏大置业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自预重整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债权人可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时间

债权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1228日,请宏大置业债权人于2023年1228日(含当日)前向宏大置业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临时管理人现场接收债权申报时间为债权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三、债权申报方式

为便于各债权人及时行使债权申报权利,临时管理人设计采用种债权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选择通过现场登记、邮寄登记、电子邮箱申报登记的方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以上申报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报方式具体如下:

(一)现场登记申报

债权人可在临时管理人办公时间前往临时管理人办公室申报债权。现场申报的,应提交债权申报表、申报证据复印件、证据目录原件等债权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交证据原件供临时管理人核查

(二)邮寄登记申报

债权人可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申报的,除邮寄证据目录原件、证据复印件、债权申报表原件等债权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外,还应当将证据材料原件拍照压缩发临时管理人电子邮箱临时管理人核查。

电子邮箱登记申报

债权人可通过电子邮箱登记申报债权。债权人可将债权申报表原件、证据目录原件、证据材料原件等债权申报材料拍照压缩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后,原件须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核查。

临时管理人办公及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26楼

联系人及电话:韩律师:13583504567、衣律师:15865609766

临时管理人邮箱:qxhdzyglr@163.com

四、债权申报资料

请各位债权人认真阅读本说明,严格按照本说明的要求和附件准备相应债权申报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请按照附件填写,须提供原件,可加页)

1.债权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债权申报表》,填写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申报债权金额、币种、性质、形成原因、经过、利息计算方式(如有)是否存在担保以及诉讼、仲裁等情况,按序在“证据材料”一栏填写提交的书面材料名称,并注明份数。申报表中的申报编号由临时管理人填写,债权人无需填写。以上信息如有虚假,由债权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加盖公章。自然人债权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捺印。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签字并捺印。

(二)申报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文本附后)

1.机构(公司、单位)

债权人为机构(公司、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请按照给定范本填写,须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之外的人员申报的,应当提交:机构的授权委托书(请按照给定范本填写,须提供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请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机构债权人与宏大置业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

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应当提交:

1)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请按照给定范本填写,须提供原件);

2)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请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三)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材料(复印件)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合同书(如借、贷款合同,购、销合同)等债权形成的原始材料;

2.票据、划账单、汇款单、对账单、提货单等合同履行凭证;

3.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清单及相关的登记证明等担保材料;

4.债权如存在以房抵债获得部分清偿的情况,请向临时管理人如实提供以房抵债实现债权的相关资料;

5.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须提交诉讼、仲裁有关的文件。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构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资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6.债权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7.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其他材料;

8.债务如有清偿情形的,须提供清偿凭证、协议等。如该等债务清偿系由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9.如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利息、违约金计算至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受理宏大置业预重整之日2023年112日(含当日)。申报人提交的《债权申报表》应当载明利息、违约金计算标准或另行提供利息、违约金计算表,说明利息、违约金的计算依据(应当明确指出合同约定利息或违约金涉及的具体条款或法律文书涉及的具体判项)、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迟延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分开计算;

10.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依据。

以上材料,请按照证据材料的形成时间先后排序。

(四)证据目录(文本附后,须提供原件,可加页)

请各位债权人在整理好前述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全部书面材料后,按照证据材料的形成时间先后排序,制作证据目录。证据目录须列明证据名称、有无原件、证明目的等。

(五)《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债权人账户信息确认书》(文本附后)

债权人应填写《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债权人账户信息确认书》(请按照范本填写)并签字、盖章确认,确保临时管理人后续能够将预重整程序相关信息有效送达债权人,保障分配程序顺利进行,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债权人承诺书》(文本附后)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严肃性,请各位债权人提交书面的《债权人承诺书》(请按照范本填写),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承诺所有复印件已与原件核对无异,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五、债权人提交资料的要求

(一)机构债权人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在所有材料上加盖公章;自然人债权人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所有材料上签字并捺印。

(二)债权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三)债权人为境外主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经过有公证资质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和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以及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特别注意事项

1.本债权申报指引未列明事项,按《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执行。

2.债权人必须保证债权申报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发现虚假申报或申报不实的,临时管理人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请各债权人在收到申报通知后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申报资料。如各债权人迟延申报,造成大量债权集中于申报截止日前的数日内申报,可能导致债权申报、审查工作难以及时完成,进而影响债权人表决权的行使。

4.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确定一个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信息,同时确定一个手机号码作为与临时管理人日常联络号码(接收参加债权人会议信息的手机号码与日常联络的手机号码可以相同),债权人应保证提供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畅通,避免影响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更换上述手机号码须及时书面通知临时管理人

5.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经获得宏大置业的清偿或者已经获得其他连带债务人的清偿的,应及时告知临时管理人,隐瞒债权受偿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另外对宏大置业有债务的,临时管理人/债务人将依法清收。

6.债权人以外币申报债权的,应按照法院受理宏大置业预重整之日即20231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统一折算为人民币。债权人未折算为人民币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接受其申报。债权人申报利息的,应以折算为人民币后的本金数额作为计息基数。

7.债权人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临时管理人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债权申报。

8.债权人应认可按照登记信息以书面邮寄、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接收通知及文件、材料;如登记信息变更,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债务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指定手机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烦请债权人确填写通讯方式,避免文件无法送达。

9.本指引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二〇二三年十二

附:

1、栖霞宏大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证据目录;

5、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

6、债权人账户信息确认书;

7、债权申报承诺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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