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遴选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公告

关于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遴选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5 浏览次数:17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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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遴选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公告

各工程造价机构:

2024年8月30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决定对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公司”、“债务人”启动预重整,并同时指定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金寨嘉悦预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程序中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金寨嘉悦成立于2019年,系上市公司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25.SZ,股票简称:聆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林志煌,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

二、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金寨嘉悦二期5.0GW 高效电池片(TOPCon)生产项目土建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前期已完成的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管道工程、洁净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照明工程、电器工程、自控工程、钢结构加固、消防工程、地坪工程、特气、大宗气体工程、设备基础改造工程等)及造价进行审价工作,出具建设工程造价的审价报告(项目具体情况以债务人、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二)对施工单位因债务人原因导致的停工、窝工等造成的损失进行审核(如有);

(三)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协助管理人对相关工程类债权的审核工作;

(四)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工程造价等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五)根据金寨嘉悦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六)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安徽省内注册,具备相应有效工程造价专业资质及能力,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二)具备承办司法鉴定、破产重整或清算案件的工程造价鉴定、咨询服务经验;

(三)已编入安徽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专业机构备选名录的优先;

(四)金寨嘉悦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依法不允许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利益冲突和回避情形;

(五)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不得转委托;

(六)报名机构存在总部及分支机构等多个内部关联关系机构的,仅可明确一家机构报名,不得多个机构同时报名。若出现具有内部关联关系的机构同时报名,则以最早发送电子邮件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确认函的一家机构确定报名资格。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31117:00(北京时间)止;逾期报名的,不纳入评审范围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机构应于上述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向临时管理人联系邮箱发送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并以密封形式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文件:

(1) 报名确认函一份;

(2)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3) 报名材料电子版U盘一枚。

2.报名机构可自行选择现场提交或以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交的,应当于报名时间届满前寄出。

3.临时管理人接收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律师,13246761981

联系邮箱:284145263@qq.com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嘉悦新能源办公楼聆达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邮编:237322

(三)报名材料

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封面及落款处应当加盖公章,全部文件应当加盖骑缝章。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机构简介、拟参与本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及简历等

2.报名机构业绩和经验介绍,包括报名机构近3年内的业绩、经验介绍及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简要工作方案(总体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完成时间等);

4.报价方案(收费依据、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其中收费金额精确至万元,应为包含税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的包干价);

5.报名承诺函(见附件2);

6.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

7.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8.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9.报名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0.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选定机构并签订协议

临时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工作计划、报价方案等因素选定一家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在选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后,临时管理人将尽快就工作范围、工作时间、报价等具体事项与中选机构协商一致;若因中选机构不遵守报名文件相关承诺等因素无法协商一致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在报告六安中院后与备选机构开展协商工作,若协商一致可选聘备选机构。临时管理人将选聘结果报告六安中院,经六安中院同意选聘相关事项后与选定机构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并安排选定机构进场开展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服务费用分阶段支付,其中中选机构在预重整阶段可收取的服务费用不超过服务费用总额的40%。若六安中院裁定受理金寨嘉悦重整,该服务费用中未支付部分依法在重整程序中进行处理。

2.临时管理人将就工程造价鉴定具体工作安排与中选机构进行沟通确定,如认为该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报价过高,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就费用总额与中选机构进行洽谈,如双方无法就工作安排及费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备选机构成为中选机构。如中选机构不能接受上述条件则取消其中选资格,备选机构自动成为中选机构。如备选机构亦不能接受则自动顺延至评分排名的下一名报名参选机构并依此顺延。

3.报名机构应自行承担因报名及参与遴选产生的相关全部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报名确认函

2.报名承诺函

3.保密承诺函

4.授权委托书

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附件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2:报名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3: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1:报名确认函.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