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 债权申报公告

陕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 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0 浏览次数:1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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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

债权申报公告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4日以(2026)陕08破申48号决定书,决定对陕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并以(2026)陕08破申4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信达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陕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陕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11月20日前向陕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资料邮寄接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9楼L号;联系人:柳律师;联系电话:17749100601,邮箱:hcpc2026@126.com),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在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债权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公告。

陕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

01-置业债权申报指引-华城置业.doc 下载
02-债权申报指引附件-华城置业.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