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置业新增无异议债权情况的公示

恒盛置业新增无异议债权情况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3 公 开 人:恒盛置业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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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提请法院裁定确认新增无异议债权情况的公示

 

(2024) 恒盛置业破管字第40

 

扬州恒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扬州恒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已分两批提请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计716,819,016.61元。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后,关于业主主张其实际支付的首付款与账载首付款之间的差额,管理人初查未予确认,约10户业主对此提起了优先债权确认诉讼,法院对相应的可查明购房款优先债权予以了判决确认,对其他未起诉业主主张的同性质债权,本管理人按照生效判决标准统一尺度,在进一步调查后,对相应新增购房款优先债权予以了公示,并在公示后根据相关联刑事案件调查中对相应事实进行核实的情况,在上述公示金额范围内,核定37户无异议购房款优先债权2,227,119.00元。另江苏弘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被本管理人确认的债权部分,其通过债权异议之诉,经法院审查判决确认其尚有工程款优先债权1,245,894.72元、普通债权1,887,750.92元;与上述工程款造价审计相关联的债权表中记载的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待定普通债权,遂在债权表中申报债权金额基础上予以相应核减,拟确认普通债权515,032.13元。另江苏科信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补充申报的普通债权43,281.00元,此前已提请债权人会议非现场核查无异议。

综上,本管理人拟申请法院裁定确认本次新增债权表中记载的41户计5,919,077.77元无异议债权(债权人、债权金额、债权性质详见新增债权表),特此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管理人将提请法院裁定确认,并及时予以补充分配。

 

                              扬州恒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第三批无异议债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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