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公司终结强制清算程序裁定书

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公司终结强制清算程序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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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7日裁定受理广西防城港华粮仓储有限公司申请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2025年7月9日,清算组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公司清算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桂粮房地产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经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清算组对桂粮房地产公司的财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因桂粮房地产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经清算组调查,桂粮房地产公司无债权债务、无不动产、无应收账款、名下无机动车、货币资产以及其他可供变现的资产。经过清算,清算组制定了《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方案》,并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5日作出(2025)桂06强清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方案》;终结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附件

强清1号民事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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