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事吉食品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作废声明

合肥百事吉食品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3-02-28 公 开 人:合肥百事吉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691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30日作出(2021)皖01破申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温美云对合肥百事吉食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2021年9月15日作出(2021)皖01破2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同川律师事务所担任合肥百事吉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到债务人任何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法人章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发票及重要文件、财务资料等。上述管理人未接管到的印章、证照、发票及重要文件等自2023年2月23日起作废,之后与之相关的一切行为与债务人及管理人无关,债务人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3年2月23日之前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合肥百事吉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百事吉 接管告知书.docx 下载
百事吉 公章作废公告.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