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庞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重庆庞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23 公 开 人:重庆庞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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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庞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3)庞飞破管字第05

2023年7月2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2023)渝05破申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余远明申请重庆庞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庞飞建筑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8月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2023)渝05破200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法泰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为本案管理人负责该破产清算案件的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庞飞建筑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2023年912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

债权申报联系人: 张老师19922378643,李老师 1800830732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座12-12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申报利息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利息至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日的前一日(利息统一依法计算至20237月26日)。

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管理人制的债权表提交给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核对。债权人对庞飞建筑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特此通知。

     重庆庞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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