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上海沣翊文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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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5日以(2025)沪03破3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针对上海沣翊文化有限公司(下称“沣翊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5年4月29日以(2025)沪03破351号《决定书》指定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沣翊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经管理人多方调查,形成了职工债权清单(详见附件1),确认施蕾等6名员工及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对沣翊公司拥有职工债权人民币1,006,462.20元。

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查结果(职工债权清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管理人提出,由管理人进行复查,并根据管理人要求提供必要的补充证据。债权人对管理人复查结果仍持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诉讼的,视为认可管理人作出的债权审核结果。

特此公示。

上海沣翊文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附:1、上海沣翊文化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债权异议函

3、管理人联系方式:冯老师,021-64220733、13162125520


附件

附件1:上海沣翊文化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pdf 下载
附件2、上海沣翊文化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异议函.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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